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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如何做_进项税转出怎样做账务处理?

商标 2023年11月19日 09:37 56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如何做_进项税转出怎样做账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2.进项税转出怎样做账务处理?
3.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账务处理
4.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5.进项转出怎么做账

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何理解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小企业发生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进项税转出怎样做账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税法规定将未销售完的产品或还未提供完的服务所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结转和转出的过程。下面是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常见情况及其账务处理方法:

1. 税收优惠政策: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增值税、减税等。如果存在进项税额未能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情况,这部分未使用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处理。通常情况下,将这部分未使用的进项税额计入当期利润中,作为税收优惠收益。

2. 获得免税、不征税资格: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获得免税或不征税的资格,例如出口退税、特定创新产业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通常的处理方法是将免税或不征税相关的进项税额计入当期利润中,作为免税或不征税收入。

3. 财产转让:当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可能会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未能抵扣销项税额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将未抵扣税额进行结转和转出。一般的处理方法是将这部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成本中,从而减少资产的账面价值。

4. 未开具发票或发票无效:当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果未能获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所持发票无效,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扣除资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将这部分无效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通常的处理方法是将这部分无效进项税额计入当期费用,减少利润。

以上是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常见情况及其账务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具体的经营情况和税法规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在合规和税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为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建议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的意见。

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账务处理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的账务处理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六)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如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进行认证。

(七)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进项税额转出年末余额的处理:

对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可以在每月末,做个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这样明细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没有余额,而且每月账面结转完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与增值税报表完全一致,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额,贷方为应缴税额。

参考资料:

进项税转出-百度百科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转出怎么做账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经税务机关认证后,

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标签: 进项税额 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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