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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实收资本的规定_企业收到实际缴纳资本时怎么做账?

商标 2023年11月18日 10:05 48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有关实收资本的规定_企业收到实际缴纳资本时怎么做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有关实收资本的规定
2.企业收到实际缴纳资本时怎么做账?
3.实收资本如何做账?
4.实收资本怎么做账

有关实收资本的规定

那是该公司会计处理错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类型;(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五)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六)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类型;(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实收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第二十二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第六十八条 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第七十条 予以处罚。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第七十三条 处罚。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投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第六十八条 处罚。

第二十四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第七十一条 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第七十三条 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第七十九条 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撤销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动的,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企业收到实际缴纳资本时怎么做账?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对于实收资本,会计人员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

(1)本科目可以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该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

(2)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投入的企业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3)对于股份公司减少实收资本;

借: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库存股

(4)实收资本代表所有者对余业的初始要求权,是所有者投给企业的本钱,企业有责任对其保值和增值。

(5)如果实收资本是现金,则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实收资本

(6)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什么?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1、实收资本:指股东按约定投入到企业的资金、实物;

2、资本公积:股东无偿给企业的投入,不需要偿还,由全体股东共有;

3、盈余公积:属于企业的税后利润的积累;

4、本年利润:企业经营成果,等于收入减成本、费用;

实收资本如何做账?

注册一个企业,注册资本分为认缴和实缴。认缴是指刚开始注册的时候,不需要缴纳注册资本,可以在规定的年限内缴纳;实缴则是指实际需要缴纳的资本,实缴资本是企业成立前期的一种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需要成本和费用,尤其是前期,这些资金提供了一种保障。

那么,在收到实缴资本时,企业应该怎么进行账务的处理?它的借贷方都是什么会计科目呢?对于新手会计来说这些都是需要掌握的。接下来深空网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做账流程吧!

企业受到实缴资本时,怎么做账?

实收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一般在收到实际的资本金时,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溢价)

企业收到实缴资本,账面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首先,按照认缴的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金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

实际收到注册资本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哪些情况需要验资?

最常见的情形是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1、设立验资:新注册下来的故事,公司的名称也确定下来了,接着需要去银行开验资户,注册资金存入银行账户以后,就需要去会计师事务所做验资。

2、变更验资:公司成立一段时间,需要变更注册资本,就需要验资。

实收资本怎么做账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股东认缴注册金时,做:

借:银行存款-**行

贷:实收资本-***

2 、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3、收到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4、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应答时间:2021-01-2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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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现在内资新企业大部分取得的实收资本为:\x0d\借:银行存款\x0d\贷:实收资本\x0d\根据政策,股东也可以用材料、产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入,老公司也可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分录格式同上,不过借方就变为: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资本公积、盈余公积。\x0d\如果是外资公司,当收到货币资金时,分录同上。如果最后一次,汇入的外币金额,大于注册资金数时,要将多余的外币金额记入:资本公积\x0d\借:银行存款\x0d\贷:实收资本(股本)\x0d\ 资本公积\x0d\如果外资也是以设备或技术入股的话,借方就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了。

标签: 实收资本 公司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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