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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财产转让在税务处理上应该如何处理_公司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 2023年11月18日 09:48 50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在税务处理上应该如何处理_公司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企业取得财产转让在税务处理上应该如何处理
2.公司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3.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4.公司变更税务没有变更怎么办

企业取得财产转让在税务处理上应该如何处理

你好,企业取得财产转让在税务处理上应该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能够帮助你。

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在税务处理上应该如何处理呢?原税法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老规定在新税法实施后,是否还有效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财产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本公告施行前,各地就上述收入计算的所得,已分5年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的,在本公告发布后,对尚未计算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一次性作为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例如,A公司2008年发生股权转让所得5000万,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平均分5年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的,2008年、2009年分别确认1000万所得,剩余3000万待以后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剩余3000万元应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

三、2008年1月日之前发生的上述所得,仍可继续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按原税法规定已作递延所得确认的项目,其余额可在原规定的递延期间的剩余期间内继续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其余额可在原规定的5年内的剩余期间内继续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债务重组所得,可分五年计入应纳税所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符合规定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情况下,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全部债务重组所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还是仅指每次的债务重组所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呢?财税〔2009〕59号文并未强调“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每次债务重组所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按照正常的理解,“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是指企业当年发生的全部债务重组所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更全面的说法应当是指与以支付股权清偿债务方式相对应的债务重组所得,是不包括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进行债务重组所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同一重组业务的当事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统一按一般性或特殊性税务处理。”按照此规定,债务人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那么债权人也需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反之,亦然。而能够使债务人与债权人适用相同税务处理的保障就是按次计算确认。

案例甲公司于2009年1月向乙企业购入A商品,A商品的不含税公允价为12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购销合同规定,甲企业须于2009年4月1日向乙企业支付货款。同月,甲企业又向丙企业购入商品B商品,B商品的不含税公允价为25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销售合同也约定,甲公司须于2009年5月1日向丙支付货款。但是甲企业发生了财务困难,不能如期履约,因而甲企业先与乙企业约定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甲企业于2009年9月1日以现金400万元,同时以持有的成本价200万元、公允价850万元的丁公司的股权清偿债务。其后又与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以现金500万元,同时以持有的成本价1000万元、公允价2180万元的戊公司股权清偿债务。甲企业所进行的两次债务重组均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甲公司2009年调整后的包括债务重组所得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则甲企业2009年应当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分析

财税〔2009〕59号文第六条第(六)项也特别强调:“重组交易各方按本条(一)至(五)项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本案例中,甲企业通过与乙企业进行债务重组获得的重组所得为154万元(1404-400-850),但是与股权转让相对应的债务重组所得仅为80.08万元[154×(850-200)/(400+850-200)],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比重仅为16.02%(80.08÷500),远低于税法所要求的50%的比重,因而甲企业因与乙企业实行债务重组而取得的收益不能适用特殊税务处理规定。与此相似,甲企业通过与丙企业进行的债务重组也获得重组所得245万元(2925-500-2180),但是与股权转让相对应的债务重组所得仅为172.0833万元[245×(2180-1000)/(500+2180-1000)],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比重为34.42%(172.0833÷500),明显低于税法所规定的50%的比重,因而甲企业因与丙企业实行债务重组而取得的收益也不能适用特殊税务处理规定。因而,甲企业应当就全部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为75万元(500×25%)。

五、非货币性交易和视同销售所得,均应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对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制定。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意味着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以及视同销售所得,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网页链接

公司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一、带齐 公司股权变更 的资料,到 公司注册地 工商局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之后去当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时需要带上的材料,办理税务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的资料如下: 1、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 股权转让协议 、老 股东会决议 、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会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也需要变更。 5、 变更税务登记 证(注: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看看财务报表 未分配利润 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 缴纳个人所得税 25%) 可到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或工商局税务局网站下载领取样本,可做参照。 6、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 之后去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时需要带上的材料: (1.)变更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份)、 (2).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投资者变更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的 税务登记证 的复印件(2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具体流程如下:

1、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这主要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规定,因为,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无须经过股东会表决。

2、资产评估

转让出资中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3、签订转让协议

签订转让出资的协议。转让出资的股东与受让出资;的股东或股东以外酌人按法律的规定并以般东会的表决结果为依据双方签订转让出资的协议;其中对双方转让出资的数额、转让的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规范双方的行为。

4、出资证明

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人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具有法律上的公示效力。

5、表决公司章程

召开股东会议,表决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的提议,必要时变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公司章程对股东的名称及其出资额都有记载,股东转让出资必然引起股东结构及出资发生变化,所以,必须召开股东会议,修改公司章程。

6、工商登记注册

就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及其出资变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

至此,完成了股东转让出资的全部法定程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百度百科——公司转让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变更税务没有变更怎么办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简称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转让企业取得接受企业的股权的成本,应以其原持有的资产帐面净值为基础确定,不得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基础确定。  接受企业接受转让企业的资本和成本,须以其在转让企业原帐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  (二)企业发生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的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置换、合并和分立等改组业务中 ,取得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的企业,应将所转让或处置资产中包含的与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的相对应的增值,确认为当期应纳税所得。  (三)企业发生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四条第2款规定转让企业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色整体资产改组,接受企业取得的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四)企业为合并而回购本公司股,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法律主观:

1.涉及到税务登记证的经营范围变更,如果是国税和地税都有,那么是先去国家税务局提交变更材料,后去地方税务局提交变更材料。2.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标签: 转让 企业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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