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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2011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_2019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商标 2023年11月17日 10:04 55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福建泉州2011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_2019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福建泉州2011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2.2019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3.会计信息采集在哪里弄

福建泉州2011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福建泉州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2011年5月31日。

一、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

1、采集内容。

按照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所列项目。其中,我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现有的部分信息仍然沿用,需要补充和更新的部分项目为本次信息采集的内容。

2、采集方式。

此次信息采集以 “网络采集为主,*点采集为辅”的方式开展。我省行政辖区内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次登记,补充和更新相关信息。

(1)网络采集。登录 “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cz.fjkj.gov.cn)”,点击“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按钮,进入“福建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系统”, 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网络采集说明” (附件2)。

(2)*点采集。因特殊原因不能上网登记的会计人员,于2011年3月15日之后,可以随带相关证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点填写“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卡”,通过实地刷卡进行采集。

二、相关工作要求

1、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是建设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的基础性工作之一,财政部高度重视,省财政厅对此次工作作了精心安排,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传媒手段,让每位会计人员了解本次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详细情况,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

2、未按要求登记的会计人员将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考评,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转、变更和补(换)证等。

3、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各单位或会计人员所登记的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抽查验证,对信息不真实者责令改正,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4、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是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履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支持,并对单位所属的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5、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数据采集期间,即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5月31日止,暂停*和调转工作,暂停调入期不计入调转手续有限期。2011年2月21日之前已经办理调出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在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

6、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搞好信息采集中的宣传解答服务工作,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

7、“附件1”中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各项目(包括类型、级别、取得方式、证书号或批文号、取得时间)确需变更的,请会计人员带上相关证件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8、今后,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的或变更(包括单位、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变更)的、因会计从业资格证丢失等原因补办新证的,必须带齐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证件丢失报纸登报声明、单位证明等有关原件。

2019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第一步我这里以青岛市会计信息采集为例,登录青岛市财政局官网,点击“会计管理”,如图1所示。下一步 进入“会计管理”后,点击“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入口,如图2所示。

下一步点击信息采集或者信息更改,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如图1所示。下一步进行基础信息的采集(证件上传使用身份证),如图2所示。

下一步学历信息,可以填写最高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历等。每选择一次添加增加一项学历信息,如有多个学历信息点击多次添加。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学历教学形式及相关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附件,大小要小于200K以下。

下一步需要填写,专业技术资格,有则按要求填写,无就不需要操作,如图所示。下一步需要填写,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和上一步一样,有则按要求填写,无就不需要操作。最后一步将填写的先保存,然后一字不漏的按要求填承诺信息,写上姓名,提交即完成采集。

会计信息采集在哪里弄

2019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顺利完成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现将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由厦门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各区财政局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各单位负责组织所属会计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并按照《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规定对单位聘(任)用会计人员采集信息进行报备确认;会计人员自行上网如实进行信息采集登记。

 二、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我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在我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采集时间

 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全市统一信息采集时间为2019年3月1日——2019年 4月30 日。

 四、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

 1、采集内容。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会计人员信息表》(附件1)所列项目。其中,我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现有的部分信息仍然沿用,需要补充和更新的部分项目为本次信息新采集的内容。

 2、采集方式。此次信息采集以网络采集为主的方式开展。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会计之窗”页面,点击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进行信息采集(系统登录需要通过“i厦门”注册登录)。我市行政辖区内所有会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

 五、相关工作要求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建设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地区调转平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财政部高度重视,请各区、各单位及会计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要求,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

 2、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会计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会计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进行会计信息采集。未按要求采集登记的会计人员无法在我市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3、会计人员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登记时,须阅读同意并填写关于本信息真实准确的承诺函,对个人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上传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在我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上传)等相关附件,完成注册登记并提交。

 为了便于会计人员信息汇总和调转,同时为将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与其他政府部门或社会服务信息系统对接预留空间,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人员唯一档案号。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会计人员,以其公民身份号码作为会计人员档案号;持有护照的外国会计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会计人员档案号。

 4、各单位按照《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规定,对单位聘(任)用会计人员采集信息进行报备确认。各单位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会计之窗”页面,点击“单位登录”模块进行报备确认(系统登录需要通过“i厦门”注册登录)。

 5、各区财政局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及时辅导所属区域会计人员认真填报信息并登记入库。各区财政局应对会计人员提交信息进行抽查,对信息不真实者责令改正;同时,应搞好信息采集中的宣传解答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各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思明区:2667160 湖里区:5383523

 集美区:6195259 海沧区:6056865

 同安区:7020461 翔安区:7889586、7889537

 市财政局会计处:5058253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7日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徐州市自4月1日起正式开展会计持证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为使会计持证人员对相关政策规定有所了解,现对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本次采集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对持证人员有何影响?

答:通过采集,真实反映会计人员现有基本状况,尽快实现全省联网,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不参加采集的人员一律不能进入全省联网的数据库,证书的继续使用将会受到影响。

问:哪些会计持证人员需要参加采集?

答: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于徐州市各级财政部门管辖的所有会计人员都属于本次采集的对象。3月31日前办理调出手续未办理调入手续的不参加此次采集。

问:信息采集要采集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本次信息采集包括会计从业人员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主要有五方面的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及****、其他。

问:采集工作有哪些步骤?

答:采集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1.自行网上申报更新相关信息;2.按现区域划分原则向财政部门进行预约;3.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4.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按预约时间到预约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问:采集工作的具体时间要求是什么?

答:个人网上申报更新相关信息时间为4月1日至6月29日;财政部门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8日至6月30日。

问:现场确认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具体有何要求?

答:现场确认时按照以下要求携带资料:1.《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且本人签字,有单位在会计岗位的需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表中内容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第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证的,须携带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需要提供原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指教育部门认可的;5.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的不需要提供;6.其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的不需要提供;7.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意:《组织机构代码证》与《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所填代码、单位名称、所盖单位公章必须一致),无单位或有单位不在岗的不需提供;8.无单位或有单位不在岗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9.会计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须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大小,无二代身份证的集中在6月1至6月30日按所预约财政部门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问:持证人员要向哪个财政部门预约现场确认审核?

答:有单位在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地址所在县、区的财政部门进行预约,无单位或有单位不在岗的人员一律按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进行预约。原地址九里区的按现在新的行政区划划分。徐州市财政局只受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业集团总部、各银行徐州分行、部省属驻徐单位会计人员的网上预约。会计人员可登录徐州市财政信息网查询市及各区县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特别说明:资料不齐全、不合要求,没按要求预约、没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审核确认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受理。请所有持证人员看清要求,以免耽搁。

标签: 会计人员 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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