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税金及附加,各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_计提增值税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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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提税金及附加,各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2.计提增值税金怎么算?
计提税金及附加,各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
比例计算为:
1、消费税:
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
等于(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等于(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
等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5、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
计提增值税金怎么算?
答:一,查账征收:有两种算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根据此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实际工作中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二)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在实务中,一般按间接法计算月度或季度的计提所得税金额,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暂不考虑纳税调整项目,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再按照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作纳税调整,也就是间接法公式中的纳税调整项目.也就是说,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的公式可简化成:
应纳税额=会计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2,税务机关按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方法核定.
如果采用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则可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结果不一致,税务机关有权按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3,如果税务机关给你核定应纳税额的话,那么企业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额预提,也可不预提,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这种情况则不用公式计算了.
4,如果是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所得率,则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见下表:
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实行该办法的有税务机关批准核定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按照税务机关的核定,依据上述公式按月或季计提即可.
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简化如下:
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因为免税等原因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
期初留底进项税额
=
255,259.85
_
245,529.31
+
0
-
0
=
9,730.54(注意:若为负数,就需考虑是否有出口退税,否则就是期末留底)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三税税额之和
乘以税率
计提。
根据当月实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三税税额之和
乘以税率
实缴。
例如:县级城镇(含目前的昆山市及各镇)城建税5%,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目前为2%,合计为三税税额的10%。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目前的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三项均于计提或实缴时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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