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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_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何做?

商标 2023年11月14日 10:06 63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进项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_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何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进项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
2.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何做?
3.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写会计分录?
4.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怎么做?

进项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的账务处理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六)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如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进行认证。

(七)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进项税额转出年末余额的处理:

对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可以在每月末,做个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这样明细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没有余额,而且每月账面结转完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与增值税报表完全一致,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额,贷方为应缴税额。

参考资料:

进项税转出-百度百科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何做?

1、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实际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 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扩展资料:

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写会计分录?

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将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

可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主要为:发生了非经营性损失或是将改变购进货物的用途,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表明该增值税不予以抵扣。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适用一般计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购货方的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进项税额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怎么做?

进项税额是企业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增值税,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会计人员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1.原生产用的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用于企业工程项目或无形资产研发等(用于生产用设备等固定资产除外)

借: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2)实际发放外购货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比如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的含义:具体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结转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对于进项税额,一般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1+税率)。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标签: 进项税额 转出 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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