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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发票如何处理_发生退货时,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问题?

商标 2023年11月13日 10:06 122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退货发票如何处理_发生退货时,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问题?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退货发票如何处理
2.发生退货时,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问题?

退货发票如何处理

退货发票具体处理规定如下:

1、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

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纳税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3、退货若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直接冲减当期收入即可,同时冲回成本。

发生退货时,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问题?

1、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 如果购货方没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专用发票,发生退货必须由购买方申请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

发生退货时,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问题?

1、因为对方已通过认证,不能作废。

2、对

3、要有对方所属税务机关的退货证明才能开红字发票。

店中店的增值税发票处理问题

一般来说,你可以找一家经营业务与你的店相同的一般纳税人,协议成为其分公司。你可以用总公司名义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17%,可抵扣进项税,进项税17%。

别人说的挂靠,也就是你找一家一般纳税人,你销售货物,以它的名义开票。这种做法有点冒险,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违法的,对方没有销售,却开了税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仅要被罚款,严重的要受刑事处罚的。

而且,这种挂靠,对方多半也要收取一些定金或手续费之类的。

关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账务处理问题。

1、购入的货物在没有收到发票前不能进账,但可以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暂估入账

贷:应付账款(或预付账款)

收到发票,将估价入账冲回,重新入账。

2、开具发票是有统一要求的,不需的特别要求,与更好更效益的缴纳增值税税款无关

3、要看你们的协议,销售商品是有你们开发票,还是由委托销售方开发票,账务处理不同。

关于退货中的增值税发票问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问题中的情况属于部分退回,那么你公司可以向你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退回部分货物,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交给销售方,销售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发票予以冲减。

发生增值税退税,增值税发票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的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用红字冲减,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给你这两个文件的链接:

: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289&flag=1

: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271&flag=1

问题补充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此,税务局应当退税,或抵交下月(期)应交税款。

增值税发票退票问题

你这种情况,必须由购买方出具证明,原因是货物金额开错,现在开具负数申请单都是统一从软件中开出,且如果是增值税票在开出的下一个月要红冲,那么开票方即销售方才可以出具红字申请单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开红字发票,但你是08年11月份开的,现已到09年1月,所以你要耐心跟你的客户(接受方)解释,让他们开一个证明,其实对他们并没有妨碍,他们开了证明才能更快地解决这件发票的问题,我也曾遇到类似的事情,说服客户后,客户很愉快地开了证明,有的人他不懂财务税务上的操作程序和规定,害怕给自已带来麻烦,其实开个证明不会有什么负面作用的,你试试看,祝你成功!

增值税发票退税的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退税(Tax rebate)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复出口退税、溢征退税等多种形式。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

增值税发票退票的问题

楼主,他们这么做是不对的!有不给你们款的嫌疑!

你想想,他们拿到的增值税发票会不抵扣么?他们不抵扣的话增值税会缴纳的更多,这不是损失更大么我怀疑他们现在把发票已经认证了!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们没有认证发票,他们宁愿承担税费也不想把你们的钱付给你们(因为税费才是付给你们款的17%)!

目前你只能让对方先把钱挂在你们往来账上,你们千万别做账,因为你们还没有确认收入!假如你做了帐,发票也给对方了,以后会有许多麻烦,比如对方谎称已把钱付了...等等~~

在这问也没有用,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找他们的财务领导去协商!不行的话就亲自去一趟!

祝 顺利!

增值税发票问题

可以。

认证期的问题,你说得对。

那你得付11700元.你拿到增值税发票对个人来说是没意义的.对企业来要看用来干什么了.如果是固定资产,那就不能抵税.除非你能以高于10000的不含税价卖掉.卖掉抵税的话可抵1700元

标签: 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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