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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核实怎么做(资产清查 清产核资)

注册商标 2023年08月26日 00:01 77 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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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查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一般来说,企业会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的损溢 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的会计处 理,也各不相同。企业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的清查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过 程中,应逐项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使用情况。

清查结果由使用、保管部 门编制清查盘点表,分别送交财会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财会部门根据清 查结果,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作 为报请审批和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对于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 的会计处理。对于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核算。盘 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成本确定其人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审批之后,按盘盈的固定资产的净值, 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所得税、盈 余公积、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首先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 固定资产原值与累计折旧的差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 资产损溢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当盘亏的固 定资产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 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人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 出——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公司清理登记固定资产工作方案【一】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根据公司领导决定,结合我司实际,决定自20XX年7月9日至7月31日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旨在通过此次对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全面摸清学校的固定资产存量、分布、结构状况,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现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固定资产科学有效的掌控和调配,并界定和明确清楚财产责任人,建立起以部门为主的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财产、设施的重复采购及损毁丢失。 二、工作范围

单位价值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各类在用及未用物品均在清理登记范围。

主要包括:

1、运输设备

如货车、商务车等。

2、电子电器设备

如空调、保鲜柜、冰箱、消毒柜、电视机、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瞄仪、摄相机、照相机、饮水机、吸尘器、传真机、电话机等。 3、家具设施

如班台、桌子、椅子、书柜、保险柜等。 4、办公用具

如文件装订机、碎纸机、点(验)钞机等。 5、其他财产

如维修器具、消防器具、文体器材、刊物、字画、牌匾、以及其他设备物品。

财产分类:

三、工作内容

1、要对公司内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造册登记,并指定资产管理员专人具体负责填报。

2、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流失、损失或被占用、借用等问题,要及时追回已流失或被占用、借用的固定资产。

3、公司会计核算和人事行政部对全司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建立真实、规

范、统一的固定资产账目。

4、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办法。 四、方法步骤

1、摸底清理统计阶段(7月9日—7月15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

的统一要求,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小组,指定部门财产管理员,按时组织人员严格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统计,建立账目。认真、如实、规范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在登记表上明确资产使用人、责任人。部门财产管理员为:市场部罗群英、分公司总监办杨小燕、商超部卢文秀、流通部胡梦玲、零售部王亚珍、财务部卢怡、门市部汤玄、 物流部罗茜、肖美玲、张冰。

⑴自查方法:各部门财产管理负责人安排本部门人员50元以上物品见物盘物。

⑵工作要求:第一,严格按照财产清查表填写。统一财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具体可以参照《财产名称统一表》。

⑶上报时间: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按要求填报《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及相关表格,并于 7月16日前报人事行政部。

2、核查阶段(7月17日—7月27日)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摸底情况,

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如属于已报废固定资产,经查属实后,要作销账处理,同时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

⑴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实地核实。

⑵方法:实地盘查阶段主要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成员对各所属部门的资产进行技术推算盘点,即根

据财务部门的资产账簿和部门自查的表格确认各部门所属的资产,并收集财产相关资料,为实地盘查做准备。

第二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成员对各部门资产进行实地盘查,要求仔细核对固

定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构建日起即投入使用日期、使用情况(正常使用、闲置、毁损、报废、封存、部分拆除、技术淘汰等)、变动情况、数量、原值等情况。盘点过程要求部门财产清查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在场,清查盘点结束时,应及时把盘点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如实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由盘点人和部门财产清查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3、固定资产入账汇总整理阶段(7月28日—7月31日)。各固定资产清查

小组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分门别类、分期分批地进行汇总,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后,录入电脑。同时填写《公司固定资产汇总表》,制定个人资产卡,统一贴资产标签。财务人员通过用友软件对公司资产分公司总部、部门、员工个人三个部分进行登记、管理。

⑴财产编号方法为:SXL-A1204-BM-CC(四小龙—分类代号+年份(后两位数)+月份(两位)—部门—编号)。

⑵资产标签位置规范:

4、资产处置阶段(8月 1日— 8月7日)

针对本次清查出来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处置。具体办法参见行政管理制度中的《财产管理制度》。

5、整改落实阶段(8月8日— 8月 15日)

各部门要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为契机,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找出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总结阶段(8月 16日— 8月 31日)

⑴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认真总结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针对清查工

作中暴露出来的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⑵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档案。

⑶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上报上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了认真搞好这次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

清理登记工作的领导,成立以6为成员的清理登记固定资产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杨艳娇 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事行政部两人,杨艳娇、唐莉芳,财务部两人侯丹丹、卢怡 , 监督调度小组成员:彭茂才、陈刚。

2、落实责任。此次清理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

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组人员的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监管工作。所有的固定资产账目进行一次梳理,在各部门自行清查登记的基础上,财务部门对应账目进行核对,并建立真实、规范、统一的固定资产账目;同时要研究一个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的具体办法;清理登记固定资产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清查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有违规违纪的按纪按规进行处理。 3、 要实事求是。凡是在清理登记阶段能主动揭露问题、如实填报情况、及

时采取整改措施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原则上不追究责任。对故意隐瞒、不如实填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严格责任追究,予以通报批评。 4、完善制度。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要克服清理不彻底、前清

后不清的情况出现。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在加快清理工作节奏的同时,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形成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备注:1、各部门须清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人事行政部。 2、“财产编号”无须填写。

3、财产名称:要描述具体,品牌电脑需填写型号(如:联想A30-2296-12C(15'液晶)台式),组装电 脑需填写显示器品牌。

4、使用状况:按在用、未使用、不需用、毁损不能用、其他填列。 5、如不知某资产单价、购置日期,“金额”“购置日期”栏可不填。 6、使用人:如果资产为多人使用,填其中一人姓名,后加等。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二】

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固定资产全面监控和有效利用,按照乐教字【20XX】143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XX年11月12日至20XX年12月20日对学校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向管理要生源,向管理要效益,不搞形象工程,切实提高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体系。要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建立顺畅的管理体制,做到管理规范化。

(三)保证资产登记工作很好的延续,数据可靠,固定资产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摸清我校固定资产状况,推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存放地点、具体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五)严格规范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加大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力度,切实搞好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出现财务风险。

二、工作范围、内容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目前,所有固定资产分为11类:

第一类:土地。(初等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其他教育用地) 第二类:房屋与建筑物。(初等教育用房、学生宿舍、职工宿舍、厕所、校门、围墙、杂物房、体育器材室、旗杆)

第三类:通用设备。(厨房用具,用水设备)

第四类:专用设备。(黑板、复印机等、保险柜、其他教学设备) 第五类:交通运输设备。

第六类:电器设备。(风扇、排气扇、空调、饮水机等)

第七类: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电脑、电话、电视、传真、投影、多媒体系统等)

第八类:仪器、仪表、法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第九类:文艺体育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 第十类:图书文物及陈列品设备。(图书、文物、标本等) 第十一类:家具、用具类。(床、台桌、椅凳、架类、被褥、窗帘、树木、花卉等)

三、方法步骤

一)、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明确具体分工,做好工作计划,制定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二)、全面清查,以2006年清查数据为基础,分别做好三类记录:

1)、卡片与实物相符;

2)、实物已减少的记录;

3)、2006年至今新增的数据。

三)、本部门自查: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卡、物、地点库、使用人,对照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实物清点,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记录(填表)详细、不留死角,没有标签的固定资产一定要补齐。

四)、验收复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总帐册和自查登记表对各部门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保持清查工作的严肃性。

五)、做好数据的保存及报盘。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在提高对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积极、认真的清查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数量。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1、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卡、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保证达到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

不漏、不虚、不重。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丢失的要求补齐。条形码整齐美观的贴在醒目的位置。

2、 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增减的资产分别填写登记表,并说明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写出书面说明,经学校认定后履行相关手续。

3、此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单位负责人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4、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清产核资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有步骤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清产核资是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查资产,核实国有资金,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工作。第三条 清产核资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国有资产状况不清、管理混乱、资产闲置浪费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活力,为改革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管理方法奠立基础。第四条 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军队、武警部队等,以及未参加199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

上述各企业、单位投资或举办的国内合营、联营、股份制、集体和其他经济形式的企业、单位,要清查其投资形成的资本金数额及其增值部分。

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只进行资产清查登记,有关所有权界定和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核实等工作,放在清产核资以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对境外企业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进行。一九九四年可先由国内参加清产核资有对外投资的单位负责填报投资形成的资本金数额及其增值部分。

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要由中方投资单位清查中方投入的国家股份或国家资本金数额及其增值部分。第五条 清产核资的内容是:清查资产、负债状况,界定资产所有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定国家资本金总额和登记国有资产产权。第二章 资产负债清查第六条 资产、负债清查是指对企业、单位占有的各类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含境外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和各种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核对和查实。第七条 流动资产清查核实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流动资产要按占用形态分别进行清查,其内容包括:

1.现金。要清查企业、单位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

2.各种存款。要清查企业、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企业、单位的帐面余额是否相符;

3.应收及预付款项。清查的内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

清查应收票据时,企业、单位要按其种类逐笔与购货单位或银行核对查实。

清查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货款时,企业、单位要逐一与对方单位核对,以双方一致的金额记帐。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要查明原因,积极催收,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明确责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个人借款要认真清理收回。

4.存货。清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协作件以及代保管、在途、外存、外借、委托加工的物资(商品)等。

各企业、单位都要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全面清查盘点。对清查出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要查明原因,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提出意见,经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要查明原因,积极收回或按规定作价转让。

代保管物资由代保管单位负责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托管单位,进行核对后,列入托管单位资产总值中。

对在港口、码头、车站、机场等地存放的超过规定领取期限的无法交付货物,由保管单位进行清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和工具用具等。

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以及损失、待核销数额等。

租出的固定资产由租出方负责清查,没有登记入帐的要将清查结果与租入方进行核对后,登记入帐。

对借出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认真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

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含帐外)、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按固定资产目录并区别固定资产的用途(指生产性或非生产性)和使用情况(指在用、未使用或不需用等)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健全实物帐卡。

对清查出的各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查明购建日期、使用时间、技术状况和主要参数等,按调拨(其价值转入受拨单位)、转生产用、出售、待报废等提出处理意见。

对清查出的由于改变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划分标准,原固定资产转为低值易耗品,其净值部分已按低值易耗品摊销办法摊入成本费用,但实物仍在使用的,在清查中要单独列表反映。

标签: 固定资产 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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