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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提和缴纳怎么做账_公司替员工承担个税怎么入账

商标 2023年11月07日 09:40 53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个人所得税计提和缴纳怎么做账_公司替员工承担个税怎么入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个人所得税计提和缴纳怎么做账
2.公司替员工承担个税怎么入账

个人所得税计提和缴纳怎么做账

一、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也就是说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缴,因此不用计提;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月末账上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申报纳税,上交给税务机关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1、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2、2018年8月31日新个税法规定: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3、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公司替员工承担个税怎么入账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时: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时: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实务操作误区

误区一:当年未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以后就不能享受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因此,2016年1月1日以后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

误区二:只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能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因此,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不仅仅工资薪金允许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另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允许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误区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不能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允许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因此,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在规定标准(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内允许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误区四:计算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扣除限额的基数不含其他费用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允许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因此,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扣除限额是“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应该包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需要提醒的是“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中的“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也是标准内的,并不等同于实际发生的。

误区五: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不能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允许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有关文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因此,对于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来说,意味着在会计上按照公告规定进行加速折旧处理的折旧、费用,若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话,仍可以进行加计扣除,享受双重的优惠。

误区六: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另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文件的规定并没有限定只是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只限定了“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即非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误区七:小微企业不可同时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即时企业已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纳应纳税所得并按20%税率征收或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同时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误区八: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费用能加计扣除

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企业将5年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计入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根据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加计扣除,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其他情况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新产品不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需要提醒的是,考虑到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费用能加计扣除,企业在实务操作中一定要做好收入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的选择。如: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核算,相应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是“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企业有可能“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能申请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不能税前扣除,也就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即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如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相对于“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核算”更“实惠”。

误区九: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福利性补贴能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文件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也允许昨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其中进项税金、待抵减进项加计额等都是需要会计进行计算,计算出正确的数额非常重要,如果出错了的话到时候增值税账务就可能全都错了,造成各种麻烦。

公司替员工承担个税怎么入账

答:企业为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将记入"营业外支出"的代缴个人所得税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实务操作中,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对其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扣除,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法条款均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上述处理办法有两点值得商榷.第一,企业为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应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雇用劳动力,需要支付劳动力价格,包括工资、奖金、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在内的所有支付,属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管理成本或费用,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对代缴个人所得税进行扣除也是理所当然的.况且,根据国际惯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税法规定,企业为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第二,企业为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应否计入工资总额.如果从当前工资总额的构成角度看,以不计入工资总额为宜,同时也可避免计入工资总额后因计税基数加大需再次计缴个人所得税等情况发生;如果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考虑,职工实际上相当于得到了一种额外的收入,应当计入工资总额.据了解,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把企业为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算做职工个人的工资总额,从而需要对这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要解决上述问题,只有通过加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进程,并做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衔接,才能更加合理地对企业替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处理.

假如公司不给员工交个人所得税违法吗?

公司不给员工交个人所得税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未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公司替员工承担个税怎么入账?上文中给出了两种参考办法,其实除了个税的承担记账问题还存在企业所得税的交集,直接记在营业外支出合适不合适,担负的个税不通过工资核算合理不合理,读完上文你有不同看法吗?可以在线讨论哦.

标签: 扣除 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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