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是多少,有没有新的规定_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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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是多少,有没有新的规定2.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3.辞退福利算工资吗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是多少,有没有新的规定
辞退的补偿标准并没有改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执行即可。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方式
辞退福利类似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的法定义务。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在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职工工资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内容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针对这两种情况,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一个是确定的,一个是预计的。辞退福利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确认
1、确认的条件:
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企业应当确认由于辞退福利而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 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
2、确认时应注意的问题:
1)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由企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
2)如果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还在制定和讨论中,未最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对该项辞退福利不能确认。
3)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准备辞退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辞退补偿金额;以及实施辞退的时间。
4)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必须制定的较为完整,已具有可操作性,这是评判能否即将实施的标准。
5)企业在制定辞退计划和提出裁减建议时就可以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需要等到实际支付补偿款时再进行确认。
6)要求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是因为只有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具有不可撤销性,才能保证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可靠性,否则在会计上无法对该项辞退福利进行确认和计量。
7)辞退福利的支付应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因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并不是职工为企业提供了服务,而是企业要辞退职工,而被辞退职工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不能计入资产成本。
8)实质性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同符合确认条件。
参考资料:
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企业辞退员工给予的离职补偿金属于辞退福利,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核算。账务处理可参考:
1、 计提辞退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支付辞退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存在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处理)
注:赔偿金应缴纳个税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赔偿金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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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福利算工资吗
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应当及时为其结算工资和相关的福利待遇,并且将该笔支付按照应付职工薪酬来进行核算。
根据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那么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辞退补偿金是要缴纳个税的。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综上所述,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因此辞退的补偿金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辞退福利不算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 加班加点工资 ;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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