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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退回在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怎么处理?_多交的增值税怎么做账

商标 2023年11月06日 10:17 53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销货退回在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怎么处理?_多交的增值税怎么做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销货退回 在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怎么处理?
2.多交的增值税怎么做账
3.增值税留抵税额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4.国税退税如何写会计分录?

销货退回 在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怎么处理?

销货退回 在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怎么处理?

销货退回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怎么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一张主表,还有附表一和附表二,附表一主要填写本月销售情况,附表二主要填写本月购进发票抵扣情况,附表填好后,主表自动生成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具体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 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 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

(五)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 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 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 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 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 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 ?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 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三) 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十四) 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栏次数据等于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和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之和(其中第4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 ?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 ?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十八) ?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九) ?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二十) ?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一) 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项数据等于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之和。

(二十二) 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三) 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四) 本表第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即本项等于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相应税率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此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前暂不包括纳税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数)

(二十五) 本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六) 本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二十七) 本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3栏中的“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中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数在总局有关事项明确前暂不填写)

(二十八) 本表第15项“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九) 本表第16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明确前暂不填写)

(三十) 本表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明确前暂不包括第16项的相关数据)。

(三十一) 本表第18项“实际抵扣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二) 本表第19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且本项数据≥0。“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三) 本表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三十四) ?本表第21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2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项数据等于第5项减第6项的余额与相应征收率计算出的数据。

(三十五) 本表第22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前暂不填写)

(三十六) 本表第23项“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为按适用税率及征收率计算减征的应纳税额之和。

(三十七) 本表第24项“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八) ?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栏数据为本年年初数,同一年度内数据应不变。

本项不含纳税检查查补税额。

(三十九) 本表第26项“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因开具《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而多缴的增值税税款。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中“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多缴增值税款”数据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 本表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一) 本表第28项“①分次预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二) 本表第29项“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专用缴款书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三) 本表第30项“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提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四) 本表第31项“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五) 本表第32项“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四十六) 本表第33项“其中:欠缴税额(≥0)”栏数据,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

(四十七) 本表第34项“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四十八) 本表第35项“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九) 本表第36项“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数。

(五十) ? 本表第37项“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包括:1、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2、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五十一) 本表第38项“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纳税检查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32项“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本表第36项、第37项、第38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1、本月认证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栏“其中: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上月待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第2栏和第3栏合计为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3、如果当期没有其他抵扣项目,那么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就是第1栏数据。

你说的25栏数据是自动生成的。。我都不去关注。。直接看最后一行的数据跟我自己统计的数据是否一致。。不一致一定要找出原因。。不然,不是多交就是少交

这中间的很多栏,都是税控设置的上下月份税费的勾稽关系

你也可以当作是提醒自己。。留意申报成功后,是否扣了这些税费

一般纳税申报表的本年累计数是自动生成的,不需要填写。不自动生成的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是指你的进项税额抵扣的总数,“应纳税额”指销项税减进项税总数。象你的情况19栏根24栏数据一致。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资料下载”::chinatax.gov./n8136506/n8136563/n8136841/n9947898/n9980852/index.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免税企业卖旧设备也应该缴纳增值税的,申报表应该填在: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中,同时附表一也要进行相应填报。

1.免税企业免税是只特定行业,但买旧设备应该交税,是根据下列规定: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上述规定没有对免税企业有特别规定,所以免税企业卖旧设备应该交税。

主表的第16项是稽查查补的偷漏税款额,附表一6项是调整税负补交的税款,不是一回事的。

多交的增值税怎么做账

一、对查补以前年度的数额,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的,在“税款计算”部分“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直接作增加反映;查减数额按要求直接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在“税款计算”部分第30栏“期初未缴税额”直接作减少反映。并根据税款缴纳或退税情况调整“税款缴纳”部分的相关栏目,申报表其他栏目不作处理。

二、对查补(或查减)本年度的数额,除调整申报表“销项”、“进项”部分的本年累计数、“税款计算”部分的“销项税额合计”栏(20栏)、“进项税额合计”栏(21栏)的本年累计数外,其他栏目还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将查补进、销项税额合计数在“应纳税额”栏(26栏)和“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28栏)的本年累计数、“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相应作增加(或减少)反映。并将查增或查减的进项税额合计数相应在“实际抵扣税额”(25栏)本年累计数作增加或减少反映。

2、按要求需调整留抵税额后再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还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查补的数额大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22栏)填0,查补数额与企业留抵税额的差额在“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作增加反映;“实际抵扣税额”栏(25栏)的本年累计数应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即查补税额冲抵的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中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

(2)查补的数额小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22栏)按企业留抵税额和查补数额的差额填写;“实际抵扣税额”栏(25栏)的本年累计数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查补少报(或多报,用负数表示)的销项税额填列(或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中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 “税款缴纳”部分的其他栏目按表中关系式填列。

(3)查减的数额按检查部门的要求需调整企业留抵税额的,应在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栏(22栏)作增加反映,并视其对调减数额的处理情况比照上述方法处理。下面拟举出几个例子说明上述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由于查补(减)税额只涉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部分,故现只就该两部分有关栏目举例说明。

二、查补税款处理。

新的申报办法在申报表主表各部分均单独列举有关查补税款的栏目,专门反映整个查补税款的计算以及纳税人入库查补税款的过程。相比于旧办法,申报表更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缴纳全部税款的情况。具体的:

1.纳税人被检查部门检查发生查补税款情况的处理。不管税款所属时期是当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均在收到处理决定书的当月作帐务处理,并填写在申报表有关栏目的本月数。

(1)少(多)报销售收入、多(少)报进项税额的,通过附列资料的《本期销售明细》(表一)的第6、13栏“纳税检查调整”作调整反映,在《本期进项明细》(表二)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作调整反映,并自动生成主表的有关栏目。主表的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等于表一的第6栏+表二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等于本月纳税人收到检查部门出具的检查处理决定书上注明的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主表的第22栏“按简易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等于表一的第13栏。

(2)纳税人仅发生被查进项税额需作转出的,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处理决定书核定的进项税额转出数据,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4栏和16栏本月数,并对应表二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2.纳税人自查查补税款的处理。

(1)纳税人自己检查发现少(多)报销售收入、多(少)报进项税额的,不管税款所属时期是当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均在发现的当期调整和作帐务处理,并按正常的业务处理一样填写申报表有关栏目的本月数。即,如纳税人2003年11月发现2002年12月少报销售收入10万元,应在税款所属时期为2003年11月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应纳税额”等栏目的本月数作调增反映。

(2)自查调整的进项税额转出补税。如纳税人仅发生自查进项税额需作转出的,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需进项税额转出的数据,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4栏本月数,并对应表二的除第19栏外的其他相关栏目。

3.稽核管理查补的税款问题。征收分局管理人员在日常稽核(或纳税评估)时,发现纳税人需补缴税款的,在申报表上的填报同纳税人自查查补税款的处理一样。

增值税留抵税额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问题一:多交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1、能退的话,直接原分录转回

2、不能退的话,应该可以抵扣的。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标准版:

1.购进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销项大于进项,做如下分录

3..1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等

3.2如果进项大于销项(有些观点是不用做,但《注册会计师。会计2011》标准做法是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下月交上月增值税(如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5、解释:无论是进项大于销项,还是销项大于进项,月末经会计处理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余额为0,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中。

问题二:关于多交的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没有必要做转出多交增值税,你多交了增值税,在增值税明细账里反映为借方余额,可以做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使用.

问题三:退回多交增值税怎么做分录 以前多交的余额应该余在帐上,以前是什么科目(余额应在借方),现在税款退回时,还作以前的科目的贷方数应该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

借:银行骇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

问题四:多缴税款怎么记账? 公司被国税局多扣了几百块钱的税款,国税局人员要求我把税款当作预缴税款下个月抵扣攻来,我应该怎么记账法: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多交的税款,放在应交税费的借方即可。不需要特别处理

问题五:缴纳增值税怎么做账 10分 如果缴纳是当月的增值税那么直接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上个月的增值税,那么

期末将贷方应交的销项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表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实际缴纳时再转入已交税金明细科目中转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问题六:转出多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因为多交..表明.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为借方余额..现在把这个余额转到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阀..这个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是贷方余额..这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不就结平了?

然后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级明细.的借方..就是本月多交的了嘛..

同时注意..只有多预交的才需转出.作您的哪个分录..如果只是销项小于进项..直接留抵..不用做分录..

1\\如:上月多交的500元,那本月正好也抵扣后还要交500元

您的意思是说..本月本来应交1000元..抵了上月多交的500元..还有500元没交?

本月本来应交1000元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

现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方1000 借方..即上月的多交500..差额在贷方..表明还欠500

2\\只有本月预交本月的才会用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本月交以前上月的或以前月份的..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问题七:多缴税怎么做账 多缴税有两种方法:

1、不需要退税,就补提税金

2、可以把多缴的税金申请退税

比如:应该交纳营业税500,而实际缴纳600

做补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10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100

应交税金---城建税 7

其他未交款----教育费附加 3

问题八:多交增值税应该如何做帐务处理? 凤尾兰 :月末如果进项大于销项,借方余额,不用做帐务处理,留作下月继续抵扣。 如果是多交增值税可以以后几个个月递减,也可以申请退税。如果是递减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5耿)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反映,即可抵减,也不用单独做帐务处理。

问题九:多交了增值税怎么处理账务 200分 账务可以做块未开票收入,使账上的数和报税叔一致,下月再冲减未开票收入,这样帐就附起来了。

问题十:本月多缴纳的税款应该怎么做账 本月多缴纳的税款正常做账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或 借:应交税金-应交XXX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以后月份有应交税金时不再缴纳,或缴纳差额即可

国税退税如何写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期末留抵金额,不需要单独处理,只需要放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里面即可。

几种特殊情形下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方法: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时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

《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1号公告)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二)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清算注销时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

(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虽然一般纳税人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以退税,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准予扣除的。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应将其填入《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9行“应交税费”中,并以此在清算申报表主表第二行“负债清偿损益”中反映。

四、“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

(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3]275号)规定:纳税人兼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按照销项税额的比例划分应纳税额,分别作为改征增值税和现行增值税收入入库。

也就是说企业整体应纳税额按照销项税额的比例去划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从而解决“留抵税额”问题。

五、增值税留抵税额抵缴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的处理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

1.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3.为了满足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需要,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调整:

(1)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2)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二)《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

1.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

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2.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

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加欠税金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款,但有时因计算错误或政策性调整等原因,税务机关会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那么税款退回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国税退税的会计分录

一、如果退的是当年的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二、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会计分录

1、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2、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什么是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

,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

暂时性差异

。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什么?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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