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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_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2022

商标 2023年11月03日 14:27 55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辽宁省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_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2022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辽宁省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2.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2022
3.防暑降温费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辽宁省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法律分析:辽宁省高温补贴标准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辽宁省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执行,即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这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位于前列。

每年7~9月发放高温补贴,我省规定,省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均在发放范围内。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可能领取高温补贴的人群包括环卫工人、建筑工人、搬运工、保安、清洁工、焊接工、玻璃厂室内作业人员、钢铁厂室内作业人员等。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发放。对从事高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及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实际天数进行发放。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不得以实物代替。

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用人单位应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控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调整津贴标准增加的工资在挂钩工资基数外单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不得安排孕妇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2022

天津防暑降温2023年标准是每天35元,6、7、8、9月,共4个月。

常见的中暑预防措施如下:

1、避免在高温高热的环境之中长时间劳作,如果是在密闭、燥热的工作环境之中,要懂得勤通风换气,这样能够降低环境中的温度,对中暑的预防是非常有帮助的。如果患者在太阳直射下的劳作,要尽量避免太阳直晒,多上阴凉处躲避高温,这样能够减少中暑的发作;

2、多喝电解质水,中暑的时候由于大量液体流失,会导致患者体温增高,所以这个时候补充水分能够降低机体的体温,同时电解质水还含有电解质,能够补充由于液体流失导致的离子紊乱;

3、注意衣着和口服药物,要穿衣颜色比较浅、宽松、通气散气功能比较好的衣物;

4、还可以喝藿香正气滴丸、十滴水等药物进行预防,有一定临床效果。

中暑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必须要马上脱离现场高温、高热的环境,转移到通风透气凉爽环境下,最好空调房能够更好帮助皮肤散热;

2、多补充水分可多喝水,也可在水里面加用口服补液盐,能够补充水分同时,也能够补充葡萄糖、钠离子、钾离子,从而能够治疗因出汗过多,而导致的体内的电解质失衡;

3、可以口服中成类的药物,例如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都能够有解表、祛暑除湿的作用。对缓解中暑之后出现的头晕、恶心、呕吐、低热都有很好的效果;

4、如果出现发热的,应该给予退热处理,常用可以给予物理降温,例如温水擦浴、酒精擦浴或口服非甾体类抗炎药,常用的是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都有很好退热作用。

综上所述,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每天35元。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防暑降温费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具体如下:

1、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

(1)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2)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3)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2、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3、各类企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01高温津贴: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纳入工资总额计算的高温补贴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02防暑降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具有福利性质的职工防暑降温费不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按照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标准在税前列支扣除,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标签: 高温 防暑降温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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