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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怎么填写_累计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在哪里

商标 2023年11月03日 14:23 57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怎么填写_累计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在哪里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怎么填写
2.累计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在哪里
3.企业所得税汇算固定资产折旧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怎么填写

1、填写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的标题,如“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2、填写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的表头,如“资产名称”、“购买日期”、“原值”、“折旧率”、“折旧额”、“摊销额”等。3、填写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的内容,如资产名称、购买日期、原值、折旧率、折旧额、摊销额等。4、计算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的总计,如折旧额总计、摊销额总计等。5、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的内容,计算纳税调整额。

折旧和摊销的区别是:1、折旧的是资产,摊销的是费用。折旧一般指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一般有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待摊费用的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2、折旧和摊销都是逐步的计入成本费用,但是计入的期限长短不同。折旧至少两年以上。而摊销除了长期待摊费用以外,都是一年内摊销完毕。3、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损耗的这部分价值,应当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4、摊销就是本月发生,应由本月和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费用。摊销费用的摊销期限最长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应作为长期待摊的费用核算。5、折旧和摊销的计算方法不一样。折旧的计算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而摊销的计算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等。

累计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在哪里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中的“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2.填报原则:

(1)自该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起,在“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间内,必须填报本表。

税收折旧是指纳税人享受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财税〔2018〕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的税收折旧额;一般折旧是指该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即该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一致的,纳税人不涉及纳税调整事项,但是涉及减免税核算事项,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

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不一致的,当固定资产会计折旧金额大于税收折旧金额时,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进行纳税调增(相关事项在汇算清缴时一并调整),但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当固定资产会计折旧金额小于税收折旧金额时,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减,同时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

(2)自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起,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不填报本表。

固定资产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和“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两种情形的,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折旧期内,仍需根据该固定资产“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最后一期折旧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本年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3)本表第5列仅填报纳税调减金额,不得填报负数。

(4)以前年度开始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若该固定资产本年符合第(1)条原则,应继续填报本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固定资产折旧表怎么填

累计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在哪里如下:累计折旧填写在资产一侧的长期资产部分。

在资产负债表中已经取消了“累计折旧”这个项目,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余额合并在“固定资产”项目中反映。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填列金额=“固定资产”期末借方余额-“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贷方余额。

一、累计折旧的定义: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因为种种因素(磨损、陈旧)不断地减少,我们称之为折旧。

累计折旧实际上就是固定资产更新准备金的合计数。

每一个会计期间都应计算这一期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很多种,具体分为直线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二、“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

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该指标按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法律主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一、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计算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二、计算折旧的范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下列7类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三、计算折旧的起止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四、计算折旧需合理预计净残值。《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五、计算折旧的年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六、计算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享受加速折旧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两类:一是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是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具体方法有三种:缩短折旧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其中,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的,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标签: 折旧 固定资产 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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