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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扣发票丢失怎么办(未抵扣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注册商标 2023年08月24日 10:47 72 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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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遗失未抵扣具体怎么操作

一、正面回答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分析详情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的。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有所不同。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几方面的内容

1、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2、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3、销货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字轨号码;

5、开具时间;

6、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发票掉了怎么处理

发票掉了应及时进行补办。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区分发票的类型,若为普通发票,则先复印存根联,到公司盖章,最后移交给客户入账;

2、若是增值税发票丢失,则应复印存根联,再提交给客户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等税务局确认该发票并未抵扣后,再拿到公司上报,开具红色发票,发票丢失,应尽早刊登遗失声明,以便尽早补办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发票丢失了怎么补救

【法律分析】:发票丢了,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补救:1、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2、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增值税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标签: 发票 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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