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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_科技项目经费审计问题

商标 2023年11月01日 09:52 60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_科技项目经费审计问题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
2.科技项目经费审计问题
3.审计常见二十个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2)
4.审计人员审计时发现问题怎么处理

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

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的知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对于审计发现问题一定要慎重

 1、所有发现,除了舞弊发现,都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并协助改进,对于重大的、整改中需要增加资源或其他部门协助的应重点报告。

 2、拟报告的审计发现要事实清楚,并考虑被审计单位的解释和已经进行或拟进行的改进工作。

 3、内部审计也不是什么发现都要报告,必须有重点的反应问题,应该要有职业判断和风险概念。

 4、对于该审计经理已经造成的影响要立即设法消除。可以先与老板沟通,告知审计发现问题不假,但目前的处理程序有些瑕疵,请老板稍安勿躁,将相关问题再作核实,并落实被审计单位意见、了解其改进措施,然后再报告。

 5、被审计单位的安抚也要进行,他们是你将来还要持续监督和服务的对象,因为程序问题,得罪他们,真的很不值,将来的审计配合将变成带着敌意和猜忌的,将影响以后的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6、如果问题特别重大,甚至舞弊,则不要担心,这样的报告可能也是适当的,但要收回对其他子公司的影响,向他们宣传一般审计的程序,明确告知对特定子公司采取这样的报告方式是因为该子公司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需要按此处理。

 7、如果子公司没有重大问题,对内部审计也不必有过多顾虑,他们人心惶惶也许是因为有更多问题,对内部审计究竟是什么定位还缺乏了解,特别是因为该审计经理这样的报告方式又产生了新的误解。所以你们还要注意审计职能定位的宣传,让大家了解、支持内部审计。

 8、内审的目的也是规范企业管理,不是来搞某个人,不要把斗争的一套用到企业管理上。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别人,结果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

 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何定性?

 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审计发现。每一个审计发现代表特定程度的实际或潜在的损失或风险。因此内部审计师在将审计报告提交管理层前应仔细考虑该缺陷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损害的程度。通常审计发现分成三类:无关紧要的、次要的和重要的。

 1无关紧要的审计发现

 一项无关紧要的审计发现-例如所有组织都经历过的抄写工作中的笔误,并不能让人觉得需要采取正式的行动。事实上,在正式的审计报告中写上这种审计发现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因为这会分散内部审计师寻找重要审计发现的精力,而且这还会暗示着内部审计师没有能力分清一个小斑点于一大片污迹之间的区别。此外,这还会给人留下一个不良的印象:内部审计师是个吹毛求疵者。

 对于无关紧要的审计发现,我们既不应掩饰,也不应忽视。以下是可以接受的做法:①与该事项的负责人进行讨论;②确定该情况已得到纠正③在工作底稿中记录该问题④不将该细微的偏离写入正式的内部审计报告。

 在这里并不是建议所有偶然的笔误都不用报告。如果这些错误属于严重问题的征兆,进行报告则是适当的。这些错误可能表明员工缺乏培训、监管不到位和书面指引不够清晰等问题。在这些情况下,这些控制缺陷构成了审计发现。偶然的错误有时证明缺陷的存在,需要引起管理层的重视。

 2次要的'审计发现

 次要的审计发现需要报告,因为它比偶然的人为错误严重。如果不加以纠正,它会继续下去或造成坏的影响;尽管它可能不会阻碍组织主要经营目标的实现,但其重要性足以引起管理层的注意。有些次要的审计发现最好以《致管理层函》的形式报告。

 3主要的审计发现

 主要的审计发现是指那些阻碍组织或组织内部门实现其重要目标的一种发现。次要的与主要的审计发现之间的界线可能变得非常细微,在辨别两者时需要很好的审计判断。但如果提供合理的判断标准,内部审计师对于审计发现的分类就能站得住脚。由于涉及审计判断问题,一项发现是属于主要的还是次要的,最后决定权在内部审计师手里。该决定权不能让渡给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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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定义

 1、在2011年1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发布的新版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中,内部审计全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2、2003年6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内部审计准则》,做出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政府审计)、社会审计(事务所审计、独立审计)并列为三大类审计。

 联系区别

 联系

 与外部审计相比,共同点为掌握基本的审计技术,审计结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鉴。

 区别

 1、独立性不同。

 根据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11年发布的IPPF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第1100、1110章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如常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

 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4、业务范围不同。

 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

 5、审计标准不同。

 内部审计的标准是非法定的公认方针和程序,如IPPF;外部审计的标准是法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6、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同。

 内部审计要求具备较高的管理知识水平,由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的,改善机构运作并增加价值,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管理知识与水平。

 主要内容

 说明

 内部审计针对不同的行业和领域表现出特定的审计内容:

 对医疗卫生行业

 医疗收费监控

 在系统中预设医疗收费物价考核指标标准,对医疗收费系统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如果医疗收费系统的处理出现背离相应标准指标的情况,这些数据就会在监控程序中向监督人员发出信号或消息。

 医疗设备监控

 系统可以对大型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再结合医疗收费监控,可以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收费进行控制,防止医疗设备漏费、私收费现象的发生;同时,方便医院领导对大型医疗设备的使用及收入情况进行了解。

 药品物价监控

 系统中药品物价实时监控,是通过相关监控程序对库存系统中日常核算数据进行实时跟踪、监督来实现的。如果库存核算系统的处理出现背离监控界限或参数的情况,这些数据就会在监控程序中向监督人员发出信号或消息。

 对行政事业单位

 预算执行监控

 系统具自动读取预算系统的功能,根据设定的预算项目和财务数据的对应关系,实现财务数据与预算数据、财务指标与预算数据、预算指标的对比分析和穿透式查询,找出差异的原因,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预警定义,实现多种等级的预警提示。

 专项经费监控

 通过设定专项经费来源总额和分项金额以及支出总额和分项金额来检查专项经费的来源和支出的执行情况;检查收支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支现象,检查专项经费支出是否存在串户和不规范核算情况。

 对制造行业

 存货库龄监控

 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的库存业务进行监控,及时反映企业的库存结构、资金占用、积压数量、积压时间,使企业库存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调整库存周转频率,盘活积压资金,既保障库存物资及时供应生产的需求,又防止过度积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销售业务的监控

 通过对销售业务的监控,使销售数据在系统中实时更新,这样可以及时对销售的收入、单位成本、单位利润等销售数据进行分析,使企业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市场状况,尤其是同一产品在不同市场的销售价格等情况,以便做进一步的市场战略调整。

 财务监控

 系统中财务系统的时监控,是通过相关监控程序对财务核算系统中日常核算数据进行实时跟踪、监督来实现的,如果财务核算系统的处理出现背离审计界限或参数的情况,监控程序会自动向审计人员发出预警信号或消息。

 财务规范性控制

 现金坐支监控:可以根据定义的现金坐支检查公式进行监控。

 异常凭证监控:审计人员可以根据会计制度和内部财务制度的规定自行定义异常凭证中的科目对应关系,凭证发生时系统可以及时提示并记录这些异常对应关系凭证,并提示这些异常凭证所涉及的内控制度缺陷。

 财务分析监控

 可以允许设置以及组合财务分析工具提供的方法,定义分析的标准,以及违反标准的结论,形成具体的分析方案,并且每一条分析,可以预先设置其分析结果,通过分析的结果可以发现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经济指标监控

 可以通过系统定义好的经济指标,设置指标数值范围、指标数值趋势、指标同比数、指标预算数的控制。

 大额收支监控

 通过对现金、银行存款账户大额收支监控限额的设定,对收支的金额过大或数量过多时,监控程序会自动向审计人员发出预警信号。

 审计作业监控

 帮助审计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和企业授权开展审计监督作业,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重大疑点监控

 通过设置疑点分类监控的方法,将在审计作业过程中发现的审计疑点根据重要性原则进行监控提示,帮助审计主管明确审计详查的方向。

 重大违规金额监控

 通过设置违规金额分类标准的方法,监控在审计作业过程中查清的违规金额,帮助审计主管根据重要性原则进行监控提示,提示审计主管审计项目在违规金额方面的重大程度。例如:违规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时系统向审计人员发出监控预警信息。

 违规问题监控

 通过对违规问题设置重要性标准的方法,监控在审计作业过程中违规问题的属性和重要性,帮助审计主管判别问题严重性程度,提示审计主管审计项目在违规问题方面的严重程度。例如:违规问题属于贪污或小金库等严重违法违规时,系统向审计人员发出监控预警信息。

 审计作业进度监控

 通过对审计作业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比较的方法,并设置计划进度,完成差异监控指标,对审计作业进度进行监控,当出现较大差异时,及时进行监控提示,帮助审计主管及时了解在审计作业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严重程度。例如: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计划进度30%时,系统向审计人员发出监控预警信息。

 审计对象

 常见的审计对象:

 按照审计对象存在的形态划分

 1、以实物为对象。对存货、固定资产或货币资金的时点状态或期间状况进行审计。如:存货清查审计、固定资产构建及处置审计、资金收支审计。

 2、以账务为对象。对因提供、销售商品或劳务产生的债权债务的产生依据,期间过程和时点状态进行审计。如:账期审计,回款期审计,坏账审批审计。

 3、以规则为对象。对制度、计划、任务、标准、流程等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进行审计。如:目标完成审计,采购审批流程审计,供应商入围政策执行审计,折扣权限与审批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4、以责任人为对象。对经济责任人进行的期间责任、期末状态进行审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人目标成本审计。

 审计方法

 顺查法。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和会计核算程序,依次审核和分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逆查法。按照经济活动进行的相反顺序,先审查会计报表,从中发现错弊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依次审查和分析报表、帐簿和凭证。

 抽查法。提供三种抽样方法,包括等距抽样、随机抽样、PPS抽样,从被审单位被审计对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借以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

 审阅法。

 分析法。

 抽样审计与详细审计结合法。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确定审计样本是在内控制度与重要性水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当对某一样本产生怀疑时,审计人员可能会扩大样本的数量或对某一样本的业务流程进行详细审计。

 效益评价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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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经费审计问题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应当承担审订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行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转嫁。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责无旁贷。

因为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成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这一责任不应由注册会计师承担,也不应转嫁给注册会计师。

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清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一个单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或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会计责任。

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干预会计工作、编造虚假会计信息、设置账外账等违法行为多是在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引诱、强迫下进行的,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责任,抓到了问题的实质,找到了会计造假的源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会计造假屡禁不止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刚要视情况而定。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能是鉴证和监督。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一般采用抽样审计,加之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造假行为,注册会计师即使具有应有的职业谨慎,有时也很难发现这些问题。

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只能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会计报表使用人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对已审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绝对保证,因为注册会计师不是会计报表质量的担保人和保证人。

在实际工作中,有人认为,既然委托注册会计师来审计会计报表,那么责任就应当由注册会计师来负,从而有的委托人不给予配合,甚至提供虚假材料。

委托人的配合,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开展特别重要。

如果委托人不给予配合,甚至提供虚假材料,后果应由委托人负责。

美国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非常发达的国家,美国公认审计准则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赞同。

美国审计准则说明书第1号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制定审计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就会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取得合理确信(不论是错误还是舞弊引起的错报)。

由于审计证据的性质和舞弊的特征,注册会计师仅能合理确信而不是绝对保证发现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诸报。

美国审计准则说明书第82号重申了合理确信的概念。

该说明书指出,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也可能出现不能发现重大错报的现象。

事后发现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并不必然意味着:(1)注册会计师没有获得合理确信;(2)审计工作的计划、实施及判断不当;(3)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4)没有遵守公认审计准则。

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此也有类似的规定。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做出的承诺。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

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注册会计师并不能发现所有的错误与舞弊。

从中美两国关于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效力来看,美国独立审计准则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和发布的,不属于法规范畴,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则,其权威性和公认性是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成长和壮大逐渐树立起来的,并最终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承认。

中国独立审计准则虽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但经财政部批准后施行,它属于部门规章,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注册会计师及社会有关各方必须遵守。

尽管中外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效力不尽相同,但对下述规定却是一样的,即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能够合理确信发现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但不能绝对保证会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

当然,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或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依据独立审计准则执业,导致虚假审计报告,或与被审计单位串通一气合谋舞弊。

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当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例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故意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没有做到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发现会计报表中存在的舞弊,但后来有人向司法部门作了检举,司法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处理,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不能借口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会计报表而拒绝承担造假责任,注册会计师也不能借口会计报表是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提供而不承担过失责任。

谁的责任由谁承担。

与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只抓住注册会计师进行诉讼,而不去谴责和起诉进行会计造假的真正被告——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

美国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诉讼较多的国家之一,为了限制原告利用司法诉讼制度对无辜者的滥讼,美国国会出台了《1995年私签证券诉讼法案》。

该法案主要规定如下:(1)合并和累加责任(在此责任下,任何被告被迫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修改后的比例责任形式所代替。

在比例责任形式下,每个被告仅仅负责损失金额中根据受处罚的程度而计算出来的相应比例。

(2)某些特定条款对原告律师的申诉施加了更加严格的标准,从而减少了对执业行为吹毛求疵的可能性,使“职业原告”的泛滥和诉讼行为的过度有所收敛。

(3)“安全港”开始实施。

根据此条款,对那些以诚实、公正的态度出具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豁免权,不再承担联邦证券法下的基础性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一个无意的失误或疏忽,或者未能审查出隐藏在账面背后的欺诈和舞弊,都可能使注册会计师面临在无法预知的时刻、对无法预知的对象承担金额无法预知的责任,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弄虚作假给注册会计师带来的风险更大。

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就显得非常重要。

审计常见二十个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2)

科研项目的设备购置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否可以作为后续支出计算项目经费结余。为什么

科研项目的设备购置,研发人员的工资,项目内投入非固定成本费用都可列入年度审计报告分列的研发投入费用。

审计时,如何确认应付未付的后续支出,你会收集哪些方面的审计证据

合同和发票体现

研究生每月的生活补贴可以直接确认劳务费支出吗?为什么?你会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

其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研究人员的生活补贴和活动经费最好分列出来,从项目研发投入的角度来看,用于项目实施过程的费用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但各个资金有一定的比例。举个例子,一个本科研发人员,月工资5万(●'?'●)

科技项目这一块,如果是科技线,科技厅下属的政策扶持项目,向有关受理部门询问相关的问题,不用收取费用。

审计人员审计时发现问题怎么处理

 11.行政事业单位隐瞒收入、在往来中列收列支

 表现形式: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在往来中列收列支,致使这部分收入和支出在年终决算无法反映。

 定性依据:财预字[1998]49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帐户,编入本年决算?。[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财预字[1997]28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三部分?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1996]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处理处罚: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一)款?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之规定: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此外,隐瞒的收入属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的.,换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纳税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分别引用)

 12.截留、挪用水资源费

 表现形式:单位将收取的水资源费未按规定上缴。

 定性依据:违反了省政府令[2003]第4号《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水资源费作为水利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的办法,不得坐支、截留、挪用。?

 处理处罚:依《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坐支、截留、挪用水资源费的,或不按本办法的规定上缴水资源费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进行清查,收缴违纪资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及[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二)款?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之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13.隐瞒、转移预算外资金收入

 表现形式:将预算外资金收入记入往来款科目、暂存在所属单位帐户或者另设帐户单独核算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

 定性依据:违反了国发[1996]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第一条?各部门、各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财政拨款转为有偿使用,更不得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第七条严禁将预算外资金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和财综字[1996]104号《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五)项及《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必须由本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严禁将预算外资金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处理处罚:依国发[1996]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第八条第六款?对用预算外资金私设?小金库?、搞房地产等计划外投资、从事股票、期货交易和不按规定要求开设预算外资金帐户等违反规定的活动,以及滥发奖金和实物的,除责令追回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处分。?财综字[1996]104号《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四)款之规定:没收其全部款项,处违法款项1倍至2倍的罚款。

 14.违规使用预算外资金

 表现形式:(1)用预算外资金炒股票、炒房地产、进行期货交易、拆借资金等;(2)超过规定标准,用预算外资金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3)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用预算外资金购置专控商品;(4)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搞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的。

 定性依据:违反了《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和经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使用预算外资金。专项用于公共工程、公共事业的基金和收费,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要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审核后分期拨付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的,须经财政部门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后,将资金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在建设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用于购买商品房和专控商品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查资金来源符合规定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用于发放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用作福利的,要提出用款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处理处罚:依《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六)款之规定:责令限期纠正,处违法款项15%至30%的罚款。

 15.违规使用收费票据

 表现形式:擅自印制和使用收费票据;私自刻制、使用和伪造票据监(印)制章;伪造、制贩假收费票据;未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票据内容填写不全;擅自转借、转让、**、买卖、销毁、涂改收费票据;利用收费票据乱收费或收取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或政府性基金;互相串用各种票据;丢失毁损收费票据。

 定性依据::违反了财综字〔1998〕104号《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下列行为属于违反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未经批准,擅自印制和使用收费票据的;(二)私自刻制、使用和伪造票据监(印)制章的;(三)伪造、制贩假收费票据的;(四)未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的;(五)擅自转借、转让、**开、买卖、销毁、涂改收费票据的;(六)利用收费票据乱收费或收取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或政府性基金的;(七)互相串用各种票据的;(八)不按规定接受财政部门及其委托票据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或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九)管理不善,丢失毁损收费票据的。?第十八条?收费单位应建立收费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收费票据登记簿,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收费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使用时,票据填写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处理处罚:行政性收费依财综字〔1998〕104号《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具有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有违法所得的,由财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票据管理机构依法予以没收,并可处以警告或罚款。对非法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金额3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二)转借、串用、**开财政收入票据;(三)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四)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五)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16.违规使用发票

 表现形式:转借、转让、*开发票或者私自拆本使用发票、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以及未按规定印制、生产、领购、取得、保管、开具发票。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财政部令第6号)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处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财政部令第6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17.违规收费

 表现形式: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等。定性依据:违反了《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二)款?事业性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合理耗费以及服务质量和数量,按照以收抵支的原则确定。?第十九条?行政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规定由省级审批的行政性收费,立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审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定。重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定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国发[1996]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第四条?收取或提取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执行中央、省两级审批的管理制度。?《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的规章规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办法征收和提取。未经国家和省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处理处罚:依《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收费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可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国发[1996]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第八条五款?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的,违法金额一律没收上缴财政。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撤销其职务。?《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取消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纠正擅自扩大的范围和提高的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至3倍的罚款?。

 18.违规向企业摊派

 表现形式: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向企业摊派费用;强制企业赞助、资助、捐献财物;强制企业参加法定项目以外的保险等。定性依据:《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第五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费用项目,任何单位不得超出征收的范围,提高征收的标准,变更征收的办法。?第六条?不得强制企业赞助、资助、捐献财物。?第七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强制企业购买有价证券或以其他形式向企业集资。?第八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保险项目外,不得强制企业参加保险。?第九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将公益性义务劳动改变为向企业摊派财物。?第十条?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向企业进行其他形式的摊派。?处理处罚:《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审计机关确认为摊派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当通知摊派单位停止摊派行为,并限期退回摊派的财物;期满不退回的,审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摊派单位的开户银行从其有关存款中扣还。摊派财物已不存在而无法追回时,审计机关可以通知有关部门扣缴相当于所摊派财物价值的款额,或采取其他经济补偿措施。?第十九条?对摊派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9.往来款长期挂账

 表现形式:部门、单位往来款未予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财预字[1997]286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第三十条?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20.行政单位专项资金结余、事业单位经营收支结余未单独核算

 表现形式:行政单位使用专项资金的结余、事业单位经营收支结余部分未单独核算。

 处理处罚依据:财预字[1998]49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1996]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条(二)款?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如果是政府审计,现行审计法第六章对该问题有详细规定:

1、如果账务处理错误则调账;

2、如果挪用则应归还,如果截留则应上交或下拔,如果属于套取则应停拔或收回;

3、出现乱收费之类的情况应退还交费人,退不了则没收;

4、对于个人小金库应没收;

5、以上行为性质严重的送检察院或纪委;

6、其他问题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审计机关主要是检查监督权,处理权。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

国家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衔私舞弊 , 不得泄 露秘密、玩忽职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审计人员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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