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税款怎么算_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预缴增值税税款怎么算_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账务处理怎么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预缴增值税税款怎么算2.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3.预缴增值税会计处理
4.预缴的增值税要不要计提?
预缴增值税税款怎么算
预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增值税税款=含税预收款项÷(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预缴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预缴增值税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缴纳剩余的增值税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增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属于企业的价外税。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增值税的附加税以企业实际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进行计算缴纳,预提附加税时,其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支付预缴附加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预缴增值税会计处理
增值税存在于各行各业,比如建筑业,常见的预缴增值税业务。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应计入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款的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栏填写预缴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的预缴增值税额。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写呢?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计提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上月的已缴税金,上月交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费”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并且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如“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设置明细科目从而进行明细核算。
预缴的增值税要不要计提?
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 贷:银行存款 3月的话由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贷方余额需要缴纳的,预缴的上述分录使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金额能够轧抵贷方余额,而不需要专门的账务处理. 已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已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1、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实交时,扣除已预交金额后按差额上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分录.小规模纳税人只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会计科目核算增值税的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 1、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第一,在科目设置上,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第二,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预缴的增值税要不要计提?
预增值税不用计提,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做进项增加,发生销售做销项税.增值税在购销的时候是同时入账的.
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况:
一、提供建筑服务
(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1.具体情形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
注: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
2.预缴税款计算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3.纳税地点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1.具体情形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或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预缴税款计算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取得的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1+10%)×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取得的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1+3%)×3%
3.纳税地点
(1)按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2)按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
1.具体情形
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预缴税款计算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0%)×3%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预缴(除个人出租住房外):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减按1.5%预缴: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3.纳税地点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转让不动产
1.具体情形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税款.
(2)个体工商户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
2.预缴税款计算
(1)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以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3.纳税地点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销售房地产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1.具体情形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预缴税款计算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10%)×3%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3.纳税地点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1.具体情形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2.预缴税款计算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10%)×3%
3.纳税地点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多计提了怎么处理?
企业本月多计提了增值税,在下个月申报缴纳的时候,可以少计提部分税额,本月多计提的增值税可以在下月少提差额部分的税,也可以做冲销多提增值税的凭证,即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差额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差额数)(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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