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发票作废怎么处理_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跨月发票作废怎么处理_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跨月发票作废怎么处理2.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
3.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4.普通发票跨月如何作废
跨月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跨月发票作废处理方法如下:
1、专用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碰到跨月情况不予作废,只能进行红冲。如果需经税务局批准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则以红字发票应使用作为销货凭证;最后,开具正确的发票并记录在销售账户中;
2、普通发票,跨月作废普通发票,需在金税托盘上开具内容相同的红字发票,然后给买方开具正确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
票跨月需要作废怎么办
问:普票跨月需要作废怎么办?
答:无法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操作流程: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负数-输入原发票的代码和号码(上下两行的发票代码和号码输入是一致的),确认票面信息无误点击打印即可。
出的发票,可以当月作废,但是隔月了,发票就只能开红字。
比如:
1月2日,开出普通发票1张,1月31日发现发票开具错误,或者业务取消,需要作废发票,由于是当月发现,可以直接在开票软件上作废即可。
1月2日开出普通发票1张,2月8日才发现发票开具错误,或者业务取消。这时,就需要开一个红字(负数)发票。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红字
第二步: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下一步-完成
注意:发票代码就是在发票左上角,发票号码在发票右上角。
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专票跨月作废处理操作步骤: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普通发票跨月如何作废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隔月的在开票系统里不能作废了。但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1、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扩展资料: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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