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未抵扣怎么办(不想抵扣的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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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方开错发票,对方跨月没有抵扣,怎么办?
题主,如果是当月作废发票需要收回发票所有联次,再重新开具,对于原发票,销售方应该不止抵扣联没有给你们。如果是跨月作废发票,由于不能直接在系统中作废,只能先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达到作废处理。这种情况下不用收回原发票所有联次。题主,发票作废重开的原因如果双方都确定,你们只需要等待销售方重新开具新发票即可。
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未抵扣会有什么影响?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票之后,如果购货方不认证,会造成“滞留票”风险的发生。
即增值税专票开出后180天后,专票都没有被购货方认证。滞留票的数量和金额多了的话,会引起国税专管员的注意,轻则会被要求写《情况说明》书面交代情况,重则会被国税上门查账。你一下“滞留票”这个关键词就知道。
进项税已经认证通过但未申报该如何弥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 核算当期进项税额 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此规定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未认证不得抵扣;2、已认证未按规定核算当月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已认证按规定核算当月进项税额未申报不得抵扣。 因此,已认证并申报抵扣但未按规定核算当月进项税额,无论以后是否补入账均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要按规定转出。
发票盖章没盖好怎么办?
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不难看出,规定的是发票需要一次打印,并没有说不允许二次加盖。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不需要二次加盖,就是说可以盖。
可以在边上再盖一个清楚的发票章。
不想抵扣的票怎么办?
不想抵扣发票可以在勾选认证平台系统上找到这张发票选择不勾选认证。下月就看不到这张发票了,这样认证系统上会把这张发票选择不抵扣,等做账的时候就不要把税额算进去了相当于可以做费用票处理。申报增值税时这张发票是没有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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