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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怎么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怎么办?)

商标 2023年10月21日 11:01 68 祥恒

本文目录

  1. 2017年增值税发票认证期的期限是多少天?
  2. 费用发票怎么样取得?
  3. 京东购买产品海关怎么更改实名?
  4. 出口和进口怎么理解?
  5.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怎么办?

2017年增值税发票认证期的期限是多少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的180日内执行。

费用发票怎么样取得?

费用发票,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并且费用支出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都是可以抵扣,计入税负的。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京东购买产品海关怎么更改实名?

如果您在京东购买了海外商品并需要更改实名信息以通过海关审核,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在京东APP中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账户与设置”;

2. 找到“实名认证”选项,选择需要更改实名信息的认证项目;

3.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新的身份证、姓名或其他验证信息,并提交审核;

4. 等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海外商品购买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已经提交了订单并且需要更改实名信息,您可能需要联系卖家进行协商处理,或者取消订单重新下单并填写正确的实名信息。

另外,如果您需要购买的商品需要缴纳关税或其他税费,建议您在购物前仔细阅读商品和海外购物政策,以确保您能够通过海关审核并且避免不必要的费用。

出口和进口怎么理解?

看你是免退还是免抵退,免退的非常容易免抵退的相对来说复杂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作为一个一般纳税人从事出口的话,分为

内销

外销

两种。这应该很好理解,比如我卖老干妈,可能在国内卖,也可能出口的国外,扬我国威。根据这种划分,上面黑体字里的公式我们就能变种为: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外销销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

我国对于

生产企业

出口(即外销)的退税优惠政策(当然,也存在出口征税,这不在本问题范畴)是“免、抵、退”。免:对于

外销的销项税额

予以免除;抵:

外销的进项税额

抵扣当期应纳税额;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内销的进项和销项照旧,无优惠。————————接下来我们重点讲外销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外销的销项税额可以用来抵扣应纳税额。即: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既然外销的销项已经免除,那我们不妨将这种抵扣理解成:外销的进项税额用来抵扣的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换言之也就是外销的进项税额可以拿来抵扣内销的税项税额和内销的进项税额之差。上面说的是生产企业,也就是具有自营能力,比如我有一个工厂,拿来生产老干妈出口。但我们也有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仅从事出口,我们称之为外贸企业。比如我只是负责代理老干妈的出口,我自身不生产老干妈。相比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的优惠政策稍微简单点,只有“免、退”两步。—————————————上面是政策,下面我们讲计税依据——————————————既然要“免、抵、退”,那我们不能凭空捏造,需要通过计算来决定,具体抵多少税,退多少税。换言之,我们需要一个免退税依据。对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各自的免退税依据不同:生产企业:

实际离岸价-保税和免税的金额

实际离岸价

,又称之为FOB,即出口发票上填写的数字,我的理解就是出口的不含税价,具体卖出的数字(这句可能不对,欢迎指正)。多说一句,我一直好奇,为什么生产企业的免退税依据是其FOB,而不是进价,这点希望有谁能指点我一下,感谢不尽。在实际出口中,因为与外国人交易,所以涉及到外币的问题,我们相应的需要折算成人民币。

保税和免税的金额

,这点应该很好理解。当初买来就没缴税,总不能现在指望ZF再倒贴吧?外贸企业:

购进货物价

购进货物价

具体指的就是购进货物时专用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完税价。——————————————接下来讲退税率和具体公式——————————————当涉及到退税时,我们需要一个退税率作为依据。有了退税依据,有了退税率,我们的退税金额自然是退税依据*退税率。也就是:

(实际离岸价-保税和免税的金额)*退税率

或者:

购进货物价*退税率

但是!注意:

退税率不一定等同于征税率

,这当中就产生一个差额:我当初被ZF征去的税,可能不一定全数得到返还,会产生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的情况。这时我们就应当将这部分予以剔除,上面的公式也就应该改成:

(实际离岸价-保税和免税的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或者:

购进货物价*(退税率-退税率)

——注意,这个公式这时候表达的不再是可抵扣金额,而是布可抵扣金额!前面讲过,还要考虑到外币换算的情况,那我们的公式再一次改成:

(实际离岸价*汇率-保税和免税的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或者:

购进货物价*(退税率-退税率)

———————————下面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例: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6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解:实际离岸价:200(注意是最后一句那个200,不是购原材料时候的200)当初进料时免税的金额:100税率:17%退税率:13%套用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不得抵扣退税金额:(200-100)*(17%-13%)=4因为是生产企业,我们首先得有一个“抵”的过程(上面说过,外贸企业就没有这一步),所以我们计算一下内销的应纳税额:内销应纳税额=100*17%(内销销项)-36(内销进项)=-19我们用不得抵扣金额(4)+内销应纳税额(-19)=-15我们这月的应纳税额是-15,也就是应该获得退税15万元。但这里又有一个问题,我们还要计算一下这月我们总共能得到退税的上限,也就是

(实际离岸价*汇率-保税和免税的金额)*(退税率)

,在这道题目中,就是(200-100)*(13%)=13——这里产生一个问题:我的应纳税额是-15退税,但我当期最多只能得到13万元的退税,那很显然,我得到的退税金额只能是13万元,那15-13,我们还有2万元的退税金额,怎么办呢?留到下月继续抵扣。我们举一反三,假如本月应纳税额是-8,退税上限是13,那怎么处理呢?本月应退税额:8本月免抵税额:5(13-8)——概括一句,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因为是负数),和退税上限,哪个小退哪个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怎么办?

专用增值税票过期了,就当普通发票记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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