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证的发票怎么做账(发票一定要认证才能入账吗?没认证的发票当月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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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张专用发票进项票,我不认证也不做账行吗?
我也奇怪,你为什么想要不入账呢 这是你的成本啊,你不入账,那么之后销售这批货,不只是全额缴纳增值税,还要不认可成本结转,调增利润,还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只是想要多缴税?
收到发票未抵扣怎么做账?
这是两回事儿,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用发票暂没有抵扣认证,首先不含税金额记入相应的成本或费用,税额记入待抵扣认证税额。
认证时,待抵扣转入进项税额,进项小于销项时,转出未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大于时不做处理,留抵。(一般情况是这样,每个会计处理起来有区别,我就不进待抵扣认证,自己新建科目待扣税金,能区分开已回进项和未回的估价进项,不至于都在进项税额里太乱)。所以,并不是拿到发票没有认证,这张发票就不做账务处理。
增值税发票没认证呢,弄丢了,怎么办?
发票已开出但未认证时丢失:
1、丢失发票联:
①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②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③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2、丢失抵扣联: ①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②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③并用专用发票发发票联复印件扩展资料:关于增值税发票丢失,根据以下五种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发票一定要认证才能入账吗?没认证的发票当月怎么入账?
谢邀。
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未认证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没认证可以记账吗?
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因此,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认证记帐:必须是当月认证,当月入帐!如果不在当月入账,次月中上月已认证的进项税不容许抵扣! 另外,如果发票的确错过认证期,还是可以入帐的,方法是以价款+进项税=票面金额(包含税款)的数额记帐,记入材料或制造费用(成本或费用什么的),也就是说,票中的进项税不能再认证抵扣,只能以成本形式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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