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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公司垫付了怎么办(工伤医疗费公司垫付了怎么报销?)

商标 2023年10月19日 03:40 77 祥恒

本文目录

  1. 工伤住院费用是老板垫付现在能报消嘛?
  2. 公司垫付的医药费家属要给吗?
  3. 工伤赔偿金包括医疗费吗?单位垫付的医疗费,要拿扣回去吗?
  4. 工伤医疗费公司垫付了怎么报销?
  5. 工伤认定下来个人垫付的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住院费用是老板垫付现在能报消嘛?

工伤住院费用是老板垫付现在不能报消。应该和老板核对自己的赔偿或补偿数量,进行结算,该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结合政策一并计算。工伤不在合作医疗的报消范围。

公司垫付的医药费家属要给吗?

工伤,公司垫付的医药费不用还给公司。

既然是工伤,那就没有必要还给公司。因为公司也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也就是说公司给垫付的钱,其实是保险公司出的。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赔偿金包括医疗费吗?单位垫付的医疗费,要拿扣回去吗?

不需要,既然是因工作原因负伤,单位应当承担医药费。如果单位给你买了工伤保险且已经申报工伤了,单位支付后,由社保基金来支付给单位。另外,单位还要支付你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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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公司垫付了怎么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办理报销的方式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工伤认定下来个人垫付的医药费怎么办?

报销谁去都一样,但是单位垫付的要还给单位。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标签: 工伤 工伤保险 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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