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发票怎么做账(到税务局认证发票,应怎样操作?)
本文目录
- 质量体系认证费用开的增值税发票进项能抵扣吗?
- 到税务局认证发票,应怎样操作?
-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开红字发票后账务怎么处理?
- 已开发票但是不确认收入怎么做账?
- 员工福利开了专票,怎么做账?需要先抵扣再做税额转出吗?
质量体系认证费用开的增值税发票进项能抵扣吗?
质量认证,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应税服务范围,征收增值税,那么取得认证服务费增值税发票可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到税务局认证发票,应怎样操作?
到税务局认证发票的流程 1、去辖区内国税办税服务大厅,找到发票认证的窗口 2、只要把需要认证的发票给国税人员 3、认证完毕在发票抵扣联加盖已认证印章 4、把发票交个收票单位。还有一张认证通知单。 发票认证的关关规定 一、业务概述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不包括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200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1〕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抵扣联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无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利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企业提供的抵扣联进行防伪认证(对计算机不能识别但票面清晰的专用发票,按票面信息进行人工校正),根据认证结果的不同,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包括人工校正认证相符)认证完毕后,当场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要求企业当场核对发票份数,并返还企业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较,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将发票原件退还纳税人; (3)密文有误、认证不符(不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和抵扣联重号的专用发票必须当即扣留;对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发现的当日通知纳税人于2日内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税务机关再次认证,对仍认证不符的或密文有误的发票,必须当即扣留; (4)对于扣留的专用发票(包括运输发票),认证人员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留通知书》,随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交纳税人作为扣留凭证,同时填写《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与扣留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电子数据,于发现的当日移送稽查部门;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则须立即将专用发票原件和电子数据移送稽查局查处,同时将此情况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要立即将此情况以电话直接通知总局,并最迟于次日将专用发票复印件、《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直接传至总局,同时逐级抄报省局。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开红字发票后账务怎么处理?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并将抵扣的增值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了红字发票,销售方要根据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做与原来分录一致的负数或红字分录进行冲减。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负数或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或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或红字
购货方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负数或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负数或红字
贷:应付账款 负数或红字
扩展资
冲红发票会计分录:
1、红字
借:应收账款 退票的不含税数负数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退票的不含税数负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
2、冲回12月份结转成本
借:库存商品 根据14年12月当时的结转成本(同时增加数量)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根据14年12月当时的结转成本
3、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余额)
已开发票但是不确认收入怎么做账?
首先要看你这项发票业务是否已经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如果已经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那这张票的税额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在当月交纳增值税.如果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那就在开票当月计入应交税务--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等实现收入了之后再转到"销项税额"进行缴纳.根据2016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以上两个明细科目由企业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设立的.至于怎样判断是否已经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建议直接用是否收款来判定.发票的不含税金额开票当月不做处理,等实现收入时再在账上确认收入.
分录:
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要注意跨年影响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员工福利开了专票,怎么做账?需要先抵扣再做税额转出吗?
1)给职工的福利费,对方开了专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先认证,因为,如果不认证的话,一段时间内,金三税系统会自动配比,会显示有滞留票,税局会查。
2)给职工的福利费,这张专票不能抵扣,可以在申报时选择不抵扣或进项税额转出就要以了。
3)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a,借:管理费用-福利费2415.9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14.07贷:银行存款2730b,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福利费314.0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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