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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红票怎么做凭证(开红字发票怎么做分录?)

注册商标 2023年09月22日 11:50 77 祥恒

本文目录

  1. 会计凭证的分类巧妙记忆顺口溜?
  2. 机动车电子专票怎么冲红流程?
  3. 开红字发票,怎么做分录?
  4. 电脑记账凭证红字怎么输?
  5. 开票时系统被锁显示红色预警?

会计凭证的分类巧妙记忆顺口溜?

原始凭证如实填,及时送交好合算;

各个项目要完整,经办签字不能省;

丢漏项目可不行,单位不能用简称;

外来凭证有签章,发票需有税监章;

如有大写与小写,两者必须等金额;

实物验收是必须,明确责任免猜疑;

一式几联要复写,作废凭证盖“作废”;

销货退回开红票,还得入库别忘记;

对方索款要收据,退货发票不能替;

职工借款打借据,报销不得退回去;

原始凭证不外借,外人查阅找老一;

批准之后要登记,谁都不能拿出去;

单据丢失开证明,实在不行写详细;

原始凭证必须审,不审不能做依据;

不真不法不受理,还要报告给老一;

不准不整退回去,安规更正补充去;

内容错误盖章改,金额错误必重开;

开具单位有义务,更正重开须帮助。

机动车电子专票怎么冲红流程?

你好,机动车电子专票冲红流程如下:

1. 登陆税务局网站,进入“电子发票”系统,选择“机动车电子专票”模块;

2. 点击“冲红”按钮,进入冲红界面;

3. 输入要冲红的电子专票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方纳税人识别号等;

4. 在冲红界面中输入冲红原因和冲红人员信息;

5.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生成冲红申请表;

6. 打印冲红申请表并盖章签字;

7. 将冲红申请表和原电子专票一并提交至税务局进行审核;

8. 审核通过后,税务局会将电子专票状态改为“已作废”,冲红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冲红后的电子专票不能再次使用,同时也不能再次冲红。因此,在进行冲红前需确认冲红原因和信息准确无误。

开红字发票,怎么做分录?

开红字发票具体的会计分录方法:

1、红票: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2、蓝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基本要求:一红一篮对冲。

具体规范:

开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应该优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然后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可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受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应该优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然后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可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开具红字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的红字发票。分为红字普通发票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

电脑记账凭证红字怎么输?

谢邀。

因供应商属于销售方,销售货物给购物方,因此购货方的帐务处理如下:

1、因为红字发票是冲对应上月所开的蓝字发票的,所以收到红字发票时要把对上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2、而收到对正确的发票做一笔正确的蓝字发票采购,然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正确的进项税额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至于要不要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需要重开,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不能作废,开票方不需要收回原开具的发票。

开票时系统被锁显示红色预警?

说明开票方税务存在问题,需要小心。这里又要分几种情况处理红票。1、如果你是红票对应的原票没有认证过,对方给你开具的红票的话,你只需把它跟红票申请单、红票通知单、红字发票装订一起即可,重新索要发票。2、如果是由于退货等取得的红票,那么在申请开具红票时,你就相应的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了,等红票拿到后,直接附到凭证后即可。

标签: 发票 专用 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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