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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已开款未收怎么做税(票已开款未收会计分录)

注册商标 2023年09月11日 15:26 78 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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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票未收款怎么做账

企业已开具发票未收款项的,应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并根据企业性质做如下情况区分:

1、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具体分录如下:

(1)已开具发票未确认收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录如下:

(1)已开具发票未确认收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

发票开出去了,没收到钱,需要缴税吗?

发 票开出去了,没收到钱,需要缴税。

交税,是按照收入确认时计算,与是否收到款无关。

相关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当月发票已开,但没有收到货款,该怎么做账

当月发票已开,但没有收到货款,做账: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没收到货款,按照权责发生制,不影响收入的确认和计征增值税。

【会计做账】

会计做账近几年被很多人重视,主要与我国的会计教育有关。很多学校只注重理论教育,导致很多学校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不会做账,这让很多人人为地将会计学习分为会计理论和会计做账两个部分,一个侧重于理论,一个侧重于实务。而会计恰恰是一门技能性很强的课程,会计做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各个学校都纷纷开设类似的培训班。

【个人建议】

对于发票开具来说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如果有相关疑问的话,也可以直接携带相关证明到当地税务局进行咨询,一般来说如果有发票虚假开具的情况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如果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时候,应当尽快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报,这样才可以更好地避免损失的产生,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则。

【拓展资料】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票已开款未收怎么做账务处理

票已经开具需要确认收入,未收到款可以做应收账款处理,具体的操作如下:

发生开票行为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货款回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标签: 发票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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