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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票作废怎么处理(增值税票作废怎么处理掉)

注册商标 2023年09月11日 11:32 75 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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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了要怎么处理

已经开出来的发票,有时会因为某个小细节没注意,有时甚至是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够准确,需要作废后重新开具。

当月开出的发票可用“作废”来处理;若是跨月的发票,得用“红字发票”来冲抵了(链接)。本篇就来介绍如何作废发票。

工具/原料:电脑、网络、开票系统,金税盘

1、确保电脑网络通畅,将金税盘连接电脑,以开票员账号登录开票系统,详细过程可下面的链接。

2、点击“发票管理”,再点击“作废发票”按钮。

3、此时系统会跳出所有开票信息的清单界面,找出需要作废的那条发票信息,选中后点击鼠标打开。

4、此时系统跳出当时开具的发票信息,点击上面的“作废”按钮。

5、按系统提示,对该发票进行作废操作。最后一步为检查确认,再回到所有发票的清单中,查看作废标志。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发票作废的具体操作流程为: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已作废的增值税发票,一般怎么处理,是单独保存,还是放入本月凭证中

已经作废的增值税发票必须敲盖"作废"章或"作废"字样,可单独存放,发票必须全部联次妥善保管,粘贴在原发票存根上,不得私自销毁,以备查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凭证类的最低保存期限为15年。

对由于开票人员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开错的发票,应当在发票上加盖"作废"戳记。重新开具发票,不得在开错的发票上涂改。开错的"作废"发票必须全部联次妥善保管,粘贴在原发票存根上,不得私自销毁,以备查核。

扩展资料

发票管理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账册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国税机关查验后销毁。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保管;放在保险柜内;

设置领、用、存登记簿;取得的发票抵扣联装订成册;已开具的存根保存5年,期满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出入境。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并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标签: 发票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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