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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购买家具付款付给总店发票是分店开的怎么办_分公司给总公司转账要开发票吗

商标 2024年03月07日 09:40 68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我公司购买家具付款付给总店发票是分店开的怎么办_分公司给总公司转账要开发票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我公司购买家具付款付给总店发票是分店开的怎么办
2.分公司给总公司转账要开发票吗

我公司购买家具付款付给总店发票是分店开的怎么办

我公司购买家具付款付给总店发票是分店开票是可以的。

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同,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分公司为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提供了服务或销售了产品,应当正常申报纳税并向对方开具发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乱开票,基础依然是业务。

分公司给总公司转账要开发票吗

关于分公司和总公司,大家了解多少呢?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想必大家都知道,当一家企业经营得越来越好的时候,扩展业务和壮大规模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关于总分公司之间的发票问题,咨询的人还真不少,今天小金就直接了当的给大家总结了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常见的4个发票问题,很多老板都还不懂。

问题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互相开发票吗?

答:分公司和总公司互相开票是可以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同,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分公司为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提供了服务或销售了产品,应当正常申报纳税并向对方开具发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乱开票,基础依然是业务。不过也要注意以下2点:

1. 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业务必须真实,不真实的业务,开票就变成了虚开。而由于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强关联关系,税务机关会关注这个业务真实性背后的合理性,比如价格的约定、双方利润空间的设定等。

2. 分公司和总公司双方除了开具发票,一定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业务的真实合理,必要的合同、付款、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据一定要保存好。

问题二:分公司抬头的费用发票,可以拿到总公司进行税前扣除吗?

答: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分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也是一样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问题三:分公司采购,总公司统一付款,分公司取得的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对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情形,允许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问题四:分公司接受的专票可以放到总公司抵扣吗?

答:由于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增值税上属于不同的纳税主体,再加上二者的纳税人识别号也不一样,因此分公司接受的专票是不可以放到总公司抵扣的,应该各自抵扣各自的。

看完之后,各位老板都明白了吗?还是开头那句话,如果有和文中类似的情况发生,可以把它们拿来当个参考。

法律主观:

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 税务登记证 。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或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标签: 分公司 总公司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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