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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如何处理_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要交消费税吗

商标 2024年02月28日 09:54 61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如何处理_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要交消费税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如何处理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要交消费税吗
3.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如何处理

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处理流程如下:

1、如果收回物品是经过工业加工,并且与原物品性质、用途不同,那么收回后的物品应当重新计算消费税;

2、如果收回物品是经过工业加工,并且与原物品性质、用途相同,那么收回后的物品不需要重新计算消费税,但是需要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申报处理;

3、如果收回物品不是经过工业加工,而是经过简单加工、装配、改装等过程,那么收回后的物品应当按照加工、装配、改装等过程所需材料的消费税额进行计算,并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申报处理。

消费税的立案标准:

1、征税范围:消费税立案的第一个标准是征税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的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叶、酒类、汽车、非机动车、石油、天然气、煤炭、化妆品、高档钟表、珠宝玉石等消费品。如果一个产品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内,就不能被立案征收消费税;

2、税收收入:消费税的立案标准还包括税收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消费税的立案标准是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的年销售额没有达到300万元,则不需要立案征收消费税。

综上所述,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处理涉及到税法的具体规定及税务管理的具体要求,不同地区和不同的行业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要求。企业在进行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处理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十一条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要交消费税吗

是的。

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计税的分录和其他无差别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但是有部分消费品,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已纳税款可扣除: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可抵扣的为: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要交消费税吗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等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缴纳消费税;可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产品已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不予扣除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

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要交消费税吗?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下我们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时候,可以通过组合价格来计算企业需要缴纳的消费税的金额,具体关于消费税的介绍请大家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乘(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乘(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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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费税 加工 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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