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数字大写怎么写(会计数字大写怎么写0到10)
目录一览:
- 1、财务数字大写标准写法
- 2、会计用数字大写怎么写,会计数字大小写
- 3、会计数字大写写法
- 4、会计大写金额书写规范
- 5、会计使用的大写数字
财务数字大写标准写法
财务数字大写标准写法: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大写金额书写规范:
1、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财务会计中金额大写的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会计用数字大写怎么写,会计数字大小写
1.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2.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
3.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
4.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和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5.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6.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7.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8.107000.53写作壹拾万七仟点伍叁。
9.如是货币写作壹拾万七仟元零伍角叁分。
会计数字大写写法
财务数字标准写法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填制会计凭证时的内容、字迹、写法、顺序等的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辨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4、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财务大写金额书写规范
常用汉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中文大写是由数字和数位两部分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数字和数位一定要规范用字,切不可自造字。
会计大写金额书写规范
1、汉字大写数字金额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该标明“人民币”字样并且要与数字紧接着填写,以防被人为篡改。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到“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当写“整”(或“正”)字。若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而且“分”后面也不写“整”(或“正”)字。如45215.86,会计大写金额:肆万伍仟贰佰壹拾伍元捌角陆分。
4、金额栏中,应该填写阿拉伯数字。并且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防止被篡改数额。
5、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6、书写数字时,应使每位数字(7、9除外)紧靠底线且不要满格。除4、5以外的各单数字,均应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数划。
“O”字书写时,紧贴底线,圆要闭合,不宜过小,否则易改为“9”字;几个“0”连写时不要连笔写。
“1”书写时,要斜直,不能比其他数字短,且要合乎斜度要求,否则易改成“4”、“6”、“7”、“9”等。
“2”书写时,不能写“Z”,落笔应紧贴底线,收笔时笔锋上绕,否则易被改成“3”字。
“3”书写时,拐弯处光滑流畅,起笔处至拐弯处。距离稍长,不宜过短,否则易被改成“5”,“8”。
“4”字书写时,“人”角要死折。
“5”字书写时,横、钩必须明显,不可拖泥带水,否则易被改成或混淆成“8”字。
“6”字书写时,起笔处在上半格的1/4处,下圆要明显,否则易被改成“8”字。
“7”字书写时,横书写要平直(即稍长),落笔可下伸到底线外,竖稍斜,拐弯处不能圆滑,否则易与“1”、“9”相淆。
“8”起笔于右上角,结束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并一定要封口:以防止将“3”改为“8”。
“9”字书写时,上部的小圆要闭合,不留间隙,且一竖稍长,出下底线,否则易与“4”字混淆。
7、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8、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会计使用的大写数字
会计使用的大写数字:
壹、贰、叁、肆、伍、 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原始凭证数量,单价,金额书写要求:
(1)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符合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
(2)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且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无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
(3)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
(4)大写金额前为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且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5)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扩展内容: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①记录真实
②内容完整
③手续完备
④书写清楚、规范
⑤编号连续
⑥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⑦填制及时
(2)自制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一次凭证,应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业务人员一次填制完成。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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