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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要交税吗_享受政府补贴的收入如何税务处理?

商标 2024年02月19日 10:00 64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政府补贴要交税吗_享受政府补贴的收入如何税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政府补贴要交税吗
2.享受政府补贴的收入如何税务处理?

政府补贴要交税吗

分情况而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取得政府补助应分情况讨论,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一、增值税

(一)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如果满足下面所列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形成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如果没有满足下面所列条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做纳税调整。

三、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享受政府补贴的收入如何税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 *** 补贴怎么做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取得的各项 *** 补贴在会计处理上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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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处理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判定是否为不征税收入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 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号):shui5./article/72/21948.和《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shui5./article/79/51303.两个档案。

根据上述档案,对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档案;(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 *** 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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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 *** 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此可以看出,这里的不征税收入,由于其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是递延纳税,并非真正的免税。

*** 补贴国际考察费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补贴国际考察费一般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物件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3、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物件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按照 *** 补贴准则的规定, *** 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补贴分多种。现在有很多地方的开发区实行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以一定比例向注册在开发区内的企业返还地方税的收入。企业的这种收入属于补贴收入,不用缴纳流传税,但应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 *** 补贴,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档案;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 *** 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 *** 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投资收益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看你是什么性质的投资收益,如果是从被投资企业收到的分红,按照规定属于免税收入,不用并入企业利润交企业所得税

上海企业收到残族人社保补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纳税人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中规定的范围、专案和标准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补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档案。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 *** 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企业取得的 *** 补贴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2008年的税务检查中,检查人员认为该笔财政补贴应当计入当年的收入中,计征当年的应纳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对其作了补税处理。该税务人员的做法是否合法?分析与处理:该案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财政补贴是否属于财政拨款并纳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之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除非该企业能提供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财政性补贴不计入损益的相关档案外,该笔财政补贴款不应认定为财政拨款,必须计入200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有利润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可以减按10%计算缴纳所得税。

外贸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只要是法人单位在中国境内的,其取得的应税所得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全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

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扩展资料:

账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其他收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

3、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百度百科——政府补助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标签: 收入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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