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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丢失如何处理_收据遗失了怎么办

商标 2024年02月19日 09:59 56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支票丢失如何处理_收据遗失了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支票丢失如何处理
2.收据遗失了怎么办
3.财政票据丢了可以补开吗
4.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丢失应该怎么办?
5.财务付款原始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支票丢失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及其救济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十二条 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效力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第十三条 票据抗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四条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收据遗失了怎么办

问题一:支票丢了怎么办 15分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l)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激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

要是在你挂失钱被取走了:

1.到开户行打一张对帐单看钱出去了没有,钱如果已经划走了,你得从银行找.看钱转到哪里了,

转到个人你找个人转单位你找单位.因为从转帐支票转钱个人要拿身份证,单位要盖章,否则银行不付款.

2.如果对帐单上没有记录,而且距开支票已超过10天那支票就作废了,不用担心

3.你放心支票不是现金,支票有号码,谁取都有记录

问题二:我把支票丢失了怎么办呀 支票分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如果你是现金支票,麻烦就大了,因为付款方给你支票的时候,肯定是公司章,姓名章都盖齐全了,如果有支付密码的,密码肯定也会输了,所以他给你的支票肯定是手续齐全的,如果有人捡到这张支票,只要他知道现金支票支取的方法,不需任何证件,他就可以取钱了,所以你可以做的就是赶快联系付款方让他们和他们的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办理现金支票挂失手续,让他们告诉银行现金支票号,金额等已填项目的内容,如果办理这些手续之前,人家没有来取款你就可以放心了,但是人家捡到支票的人捷足先登了,你就得自己赔这笔钱了.如果是转帐支票,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收款方已填,就是已经填写了你们单位的名称,这种情况下人家捡到了支票就没有用了,因为现在银行所采耽的是05年版的新支票,不能二次背书,所以人家捡到没有用.第二种是收款方没有填,这种情况就很糟糕,他可以填写他想填写的任何已开户单位,并盖章背书,就可以名下言顺的去银行进行转帐业务的办理,将这笔款项转到他所填单位的帐上,这笔钱就又该你赔了.转帐支票掉了,你也可以联系付款方,让他们与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对这张支票挂失,时间一定要快,否则后果很严重.

问题三:转账支票丢失怎么办?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26条“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你那张支票银行已不会再受理,因此可以要求你单位重开。

问题四:怎么办啊,支票的存根我弄丢了 1、转账或现金支票?

2、如果是1的情况,可以用转账或现金支票的下一张空白的支票头,把空白支票部分作废,在征得你的财务主管同意的情况下;

3、或者到银行将转账支票复印,请银行在复印件上“情况属实”,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问题五:支票丢了怎么办 去银行挂失。

支票丢失,可以去付款银行填写挂失止付通知单并签章,办理挂失止付手续。

《支付结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第四十九条 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问题六:支票丢失怎么处理? 问: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丢失时怎样处理?

答:在使用支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这样在丢失后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是表明“支票”字样;二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是确定金额;四是付款人的名称;五是出票日期;六是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一些不符合规定做法如支票填写不齐全就交付使用,支票收款人代为出票人进行填写等,一旦该支票丢失,将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丢失了支票,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需强调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因丢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二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三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一、挂失止付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方法。根据《票据法》十五条规定,挂失止付的票据应当是不属于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未记载付款人的支票属于无效票据,故不能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失票人既可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停止支付通知,或向法院直接起诉。一般而言,丧失票据后应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为宜,因为法院受理有个过程。

二、公示催告指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程序。

三、普通诉讼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采用诉讼方式,应注意如下几点:一、票据丧失后的诉讼被告一般是付款人,但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弗据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作为被告。二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三、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新丧失的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四、在判决前或付款前,付款人或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失票人提供抵押,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的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五、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没争议的,由真正的票据债权人持有票据并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有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在判决生效后,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不为付款,应将情况通知失票人。无争议的,由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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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现金支票存根联遗失怎么办? 明确提现的时间,到银行要求提供现金憨票的复印件,再加盖业务章(可能要收费),这样就可以和银行的对帐单一致了,也可以作为记帐的依据。

问题八:转账支票存根弄丢了,怎么办? 写个说明,让你们财务科长等相关人员签字,再让银行确认签章后,你们入账就行了啊

问题九:支票存根丢了怎么办 把这张支票根的号码(可根据前后号码推断)写在一张纸上说明一下,次票根已丢失票根号多少、金额多少都写上,以此为走账的依据。等到月末把对账单那回来,找到有此笔的那页,复印一张附到凭证后面就可以。

问题十:别人给开的转账支票丢了怎么办? 企业的转账支票丢失,需要付款单位先携带有效证件去银行办理挂失,然后登报声明该张支票作废,还要去法院申请通告,通告期过后才能重新签发新的转账支票。

财政票据丢了可以补开吗

法律分析:1、收据丢了需要重新开具;

2、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3、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发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或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接受税务局处理后,又找到原遗失的发票、收据等材料,税务局不再收回或更改处理决定,纳税人应将找回的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等材料交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六条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丢失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依法将丢失的票据作废,在票据存根上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向财政部门说明情况,可以凭借《财政票据领用证》再次申领票据。

法律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再次领用财政票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用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包括票据的种类、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审核后,发放财政票据。

财务付款原始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1、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一般有五联:第一联是给缴款单位入帐的收据联,第二联是缴款单位银行记帐联,第三联是收款单位银行记帐联,第四联是收款单位记帐联,第五联是存根联。

2、很多缴款单位使用转帐支票付款,则第二、三联无用作废,丢失没有关系。第一、四联双方入帐。

3、如果是缴款单位第一联丢失,可以到收款单位复印存根或第四联,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后代替收据联入帐。

4、如果是收款单位第四联丢失,可以凭银行进帐单记收入,注明收据号码备查就行。

5、如果是事业单位空白收据丢失,则应登报挂失申明作废,并向领取票据的财政部门报备。

如果是指需要支付的支票或票据还没有支付,先挂失暂停支付,已经支付过用于做账的付款凭证丢失的,

1、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问题。

2、如果丢失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如果是发票联:可以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

(1)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是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丢失的是抵扣联,可将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发票联、抵扣联均丢失的,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

(2)丢失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参照上面专票方式,如果是不可以取得复印件的普票丢失可以依照财政部2019年98号令55条处理,一般是取得发票复印件,但税前扣除这个需要和税局核实;

3、如果是银行单据丢失的,可以联系相应的银行补打银行回单。

标签: 票据 支票 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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