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与费用要结转,怎么结转,结转到哪,借在哪方,贷在哪方-_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和结转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收入与费用要结转,怎么结转,结转到哪,借在哪方,贷在哪方?_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和结转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收入与费用要结转,怎么结转,结转到哪,借在哪方,贷在哪方?2.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和结转
收入与费用要结转,怎么结转,结转到哪,借在哪方,贷在哪方?
月末的时候损益类科目要结转到本年利润
比如收入的结转: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费用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财务费用
所以本年利润的借方余额表示亏损,贷方余额就表示盈利。到了年末的时候,本年利润的余额要结转到未分配利润,使本年利润年末余额为0,
如果是贷方余额,则:
借:本年利润
贷: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借方余额:
借: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贷: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一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一一应付现金股利
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和结转
新政府会计制度中月末如何结转
按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要求,
预算会计科目中的收支年末进行结转,
故不需月末结转.
财务会计月末结转,
收入类科目结转会计分录:
借:ⅩX收入
贷:本期盈余
支出类会计分录:
借:本期盈余
贷:XX支出
1、将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类科目中的财政拨款支出全部转入"财政拨款结转";对于财政拨款中符合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拨款结余".
2、对非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类的收入类科目进行分析,将其中专项资金收入和支出类科目中的非财政拨款专项支出转入"非财政拨款结转",对于已经完成的专项,如存在结余则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
3、将非专项的收入和支出统一转入"其他结余",结转后"其他结余"如有余额,行政单位将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单位将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4、将经营预算收支转入"经营结余",如有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如为亏损则不予结转.
5、当年"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如有余额,按照有关规定应提取专用基金的,转入"专用结余",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转完成后,结余类科目有: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经营结余(亏损).
政府补贴要交所得税吗
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相应交税,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也有例外,企业从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具有专项用途的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符合无偿性、直接取得资产及非政府投入资本的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政府会计制度中月末如何结转?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政府会计制度涉及到的相关的制度变化,以及政府会计制度发生变化后的结转相关的会计分录,大家不了解的话,可以参考下我们在上面文章中的介绍.
收入和成本确认和结转,
确认收入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的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贷:劳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