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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的货物开发票了,这样就显示少付款了,账务怎么处理_报销金额小于发票金额的账务处理

商标 2024年02月18日 10:08 68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折扣的货物开发票了,这样就显示少付款了,账务怎么处理_报销金额小于发票金额的账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折扣的货物开发票了,这样就显示少付款了,账务怎么处理
2.报销金额小于发票金额的账务处理
3.实际付款比发票金额少,多出来的部分怎么处理?
4.发票付款金额跟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怎么做账

折扣的货物开发票了,这样就显示少付款了,账务怎么处理

发票金额比实际付款金额少的话会计处理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实际发票金额入账,差额部分挂往来科目,等补发票回来以后再冲减,如购货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如果补不回发票,那么差额也没有办法处理,只能挂往来暂时不处理,以后再作为坏账准备进行处理.

开票金额与实际不符有影响吗?

有一定的风险.开发票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时,按实际业务确认入账.

企业发生销售,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收款金额,应借记应收账款.收取款项时贷记应收账款.

业务有多样性,所以常常会导致到账金额与开发票的金额不符,账务处理时需弄清实际情况分别予以入账.以下是常见情况:

1、购买方未付清账款

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处理,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即可.

2、发生销售折扣和折让

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并且应该开具折扣折让负数发票

账务处理时,应予冲减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应收账款.

3、发生退货

退货账务处理同折扣折让.

4、购买方扣各项费用

账务处理时应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收账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取得对方费用发票,则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调增应税所得.

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数据与实际报税数不一致的原因:

1、因企业硬盘损坏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发票存根联份数小于IC卡的;

2、因企业更换金税卡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发票存根联份数大于IC卡;

3、因企业计算机型号不匹配造成IC卡中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为零的;

4、征收机关因企业软盘质量问题致使无法采集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的.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

第四条 征收机关对使用DOS版开票子系统企业报送的软盘数据和IC卡数据,通过报税子系统核对不一致的,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发票金额比实付金额少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发票金额比实付金额少的话,我们需要补齐发票金额,然后一起进行入账.如果我们不能及时补齐发票金额的话,只能做坏账准备处理了.

报销金额小于发票金额的账务处理

实际付款少于发票金额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以实际发票金额入账,差额部分挂往来科目,等后期支付款项的时候再做处理,

借:库存商品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支付款项的时候,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少支付的差额在应付账款贷方体现,后期继续支付的话,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后期不需要支付的话,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实际付款比发票金额少,多出来的部分怎么处理?

企业员工报销费用支出时,正常情况下,应该按发票金额来支付对应款项,如果发生企业报销金额小于发票金额时,可以按发票金额计入相关费用,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的差异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其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XX费用等,

贷:现金,

营业外收入。

发票付款金额跟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怎么做账

如果确定了,应该做营业外收入,抵扣的增值税做进项转出。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法律主观:

购房合同金额和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标签: 金额 发票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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