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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红字发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_红字发票凭证怎么做账

商标 2024年02月14日 09:48 74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收到红字发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_红字发票凭证怎么做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收到红字发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红字发票凭证怎么做账

收到红字发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红字发票,也称为负数发票。一般在发生销货退回的情况下,会计人员需处理红字发票的账务。收到红字发票时,应如何做账?

收到红字发票怎么做账?

1.收到红字票

借:原材料(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2.收到正确的发票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红字冲回就是以前做错了一张凭证,用红字做一张一模一样的将原始凭证冲销,然后再重新做一笔。

红字冲回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原来的方式做负数,另一种就是冲减差额部分。

红字发票指的是负数发票,可以这么理解:如果你发票开错了,或者在别人退货等情况下,发票是已经开具了的,这时候就可以开红字发票拿来冲抵已开错的发票,红字发票的金额等均为负数。

应付账款是什么?

应付账款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应付账款的会计核算: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红字发票凭证怎么做账

法律主观:

当开票当月作废发票的时候,可以直接将发票作废即可,当跨月以后,就只能给开具红字发票进行负数冲平。 增值税 专票由于有抵扣有效期限,当发票需要作废时一定尽早进行冲销,在开票系统中操作如下: 如果在多台电脑上使用开票税盘,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先同步税盘发票信息。发票管理——发票修复——增值税专票/普票分别修复。请注意修复选择的时间区间稍微大一点。 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填开"中可以选择是购方还是销方,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方已经进行了抵扣则由购方开红票,未抵扣由销方开红票。我的发票未抵扣所以选择销方,录入发票信息查找到发票,并有信息提示是否可冲红。 系统会自动引入发票信息,需核对发票金额税额等与原发票是否一致。如果没有引入信息,可能是第一步发票信息未同步。也可手工录入信息,一定确保信息金额一致。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审核通过”可进行下一步。如果未通过需要仔细检查发票是否重复申请冲销,信息是否正确,对方是否已抵扣等。 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下载"界面将第3步生成的红字信息文件下载保存到电脑上,准备开具红字发票。 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导入开具”,将第4步导出的信息文件选中导入,导入后将票面不完整的信息(比如地址电话等)补充完整,打印发票。 如果是普票需要红冲则比较简单了,直接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手工开具”,录入原发票信息,然后开具红票即可。

法律客观: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法律主观:

取得的红字 增值税发票 是不需要认证的。这里又要分几种情况处理红票 1.如果你是红票对应的原票没有认证过,对方给你开具的红票的话,你只需把它跟红票申请单、红票通知单、红字发票装订一起即可,重新索要发票。 2.如果是由于退货等取得的红票,那么在申请开具红票时,你就相应的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了,等红票拿到后,直接附到凭证后即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 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红字发票,是企业在发生销售退回时所开具的,开局之前,必须要向税务局申请开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批准后,才可以开具,并及时入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

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标签: 发票 红字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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