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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划拨土地需入账吗_土地转让金怎么入账

商标 2024年02月14日 09:34 60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无偿划拨土地需入账吗_土地转让金怎么入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无偿划拨土地需入账吗
2.土地转让金怎么入账
3.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无偿划拨土地需入账吗

王宏 张利娟 李宁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以前无偿划拨,能否将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并摊销计入成本再税前扣除呢?这是不少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此类业务账务处理时遇到的问题。我国目前仍有许多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原来通过行政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而且这部分土地使用权长期游离于企业账外。随着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与日俱增,对土地使用权规范核算的问题愈加受到重视。许多财务人员认为,如果不将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列入账内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则造成事实上属于企业的资产(权益)游离于账外,有违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资产和权益的基本原则,而且计入无形资产后还可以按规定摊销计入成本,可谓一举两得。由于《企业会计制度》对此问题没有明确,一些企业出于各自的目的,聘请评估机构将土地使用权评估后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我认为,对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土地使用权游离账外的问题,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虽然没有明确如何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此类土地使用权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即如果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原先未入账,应先按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将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税法对企业评估增值的规定是,如果按评估增值调整了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除非税法有明确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由此可见,企业在一般情形下,不可以随便将土地使用权评估入账,不得按照评估价值在税前计提折旧或摊销。尽管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股份制或其他类型的改造、改组,并根据评估价值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包括增值和损失),但税法明确规定,确认有关评估资产计税成本的仍然必须是企业取得资产时的实际成本,如果不是,即使企业将有关资产按照评估值计入账内并对资产进行了税前扣除,也必须按照实际成本进行纳税调整。对于评估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而言,就是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或征地费),所以,如果企业对原先拥有的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有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时(如合作建房、转让、合资投资等),必须在先到国土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按照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将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后,才可以据此进行正常的会计处理和税前扣除。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企业为了扩大企业的资产规模或出于其他目的,往往“虚晃一枪”,如以需要用土地使用权投资或以吸收投资为由将土地使用权评估入账甚至在税前摊销,当问及有关投资事项时,再以投资没有成功为托辞而搪塞,而土地使用权却在不经意间“名正言顺”地享受了“税前扣除”的待遇,这是严重违反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行为。

土地转让金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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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不是平日简单的地价,它更加复杂,指的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后地租的总和。那么土地出让金怎么入账呢?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吧。

一、首先来看看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把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按相关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土地使用者将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者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一般住宅等项目,主要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再通过市场定价,而土地出让金并非简单的地价。尤其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二、土地出让金怎么入账

若公司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来使用自行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只需要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然后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在相关准则下,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叫做无形资产,一般按规定进行摊销。若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在房地产开发并使用,则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文章结语:土地出让金怎么入账的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需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齐家网资讯平台,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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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土地转让金怎么入账

答: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时可能不花费任何代价,如企业所拥有的并未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这时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有时企业花费了较大代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时就应予以资本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计入无形资产账户.

如企业原先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没入账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作价入股和投资时,按规定应补缴土地出让金,此时,企业应将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企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可以取得一部分土地收益.对于这部分土地净收益(除另有规定者外),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照章征税.因改制土地估价如何入账,一是要看原来国有企业土地如何入账,第二要看改制时是否支付了土地使用权代价(费用).如果支付了相应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就应该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土地出让金是否计入所建固定资产原值问题.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后,企业为新建办公楼等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房地产开发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即记入到所建的固定资产价值之中,但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入账.即记入到所建的固定资产价值之中,但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入账.

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如何计算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笔者整理的本文里为大家说明了:土地转让金怎么入账,如何计算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土地转让金是否计入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要区分土地的用途,是房产企业还是一般企业的使用,无形资产也要按照使用年限分期计提摊销进入成本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通过划拨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如缴纳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借:无形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购入)

或实收资本(投资者投入)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 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 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标签: 土地 使用权 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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