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扣的进项税账务如何处理_上任会计把本期的进项发票已做帐,但却没有去抵扣,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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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未抵扣的进项税账务如何处理2.上任会计把本期的进项发票已做帐,但却没有去抵扣,如何处理?
3.本期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如何处理
未抵扣的进项税账务如何处理
企业当月收到的进项发票,未进行认证抵扣的,可以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科目进行核算。比如企业购买原材料,未进行认证的,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上任会计把本期的进项发票已做帐,但却没有去抵扣,如何处理?
一、当月未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
二、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相关处理情况主要有:
1、未抵扣时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级科目
2、认证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3、确认不能抵扣时
借:原材料、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本期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如何处理
为了突出进项发票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可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设一个“待抵扣进项税金”的三级科目,方便核算。等发票认证抵扣当月结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
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金;贷:现金银行存款或者往来科目;
认证抵扣当月可以调整: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金。
增值税中列计进项税额的发票叫做进项发票。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抵扣途径: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
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
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
对于开展了网上认证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180日内,(从2010年1月1日前认证抵扣期限是90天,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
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延长至360日,360日以内可以认证抵扣)认证发票可以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到税务局认证。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本期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认证了的进项增值税发票,当月没有申报,还能抵扣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本期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如何处理?以上就是专业人士做出的解答,大家都清楚了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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