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从公司账户取钱怎么做账_公司向个人借款应该怎么做账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法人从公司账户取钱怎么做账_公司向个人借款应该怎么做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法人从公司账户取钱怎么做账2.公司向个人借款应该怎么做账
3.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怎么做账
法人从公司账户取钱怎么做账
法人从公司账户取款,需要根据取款的用途来确认不同的分录,如果是借款,则计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是提取备用金,则计入到现金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XX/现金等,
贷:银行存款—XX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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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个人借款应该怎么做账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法人
贷: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扩展资料: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一、审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对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
1、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
2、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
二、运用审阅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
通过审阅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看其是否记有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将其他应收款违规转销的情况等。
三、运用核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再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的内容,往往通过查看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就一目了然了。通过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垫付款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从而判断其账务处理正确与否。
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借款部门(单位)、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的金额等;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清企业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是否合规。
四、运用调查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向对方单位调查)
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怎么做账
公司向个人借款主要用经营活动,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这个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发生公司向个人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
归还个人借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法人,
贷:银行存款。
法律分析: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账的,可不必另设其他科目,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子目无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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