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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没账本如何应付税务_企业注销后账簿可以销毁吗

商标 2024年01月26日 09:53 52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注销公司没账本如何应付税务_企业注销后账簿可以销毁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注销公司没账本如何应付税务
2.企业注销后账簿可以销毁吗
3.企业即将注销是否还应保存原有账簿
4.公司注销后的凭证如何处理

注销公司没账本如何应付税务

注销公司需要进行公司业务清算,如果丢失了,公司依然会进行注销,可以申请上报处理。

公司注销后账本不能随意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公司账本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并且账本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会计档案即账本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很多经营者想通过销毁账本这种方式来逃避一些应缴纳的税务,但是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后,如果擅自销毁账本而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公司注销后,账本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

扩展资料

公司不能直接注销:

1、非正常户:注销公司的第一步就是税务注销,如果你被认定为“非正常户”,那就别想直接注销的事儿了,先把税务异常处理好才行!

2、证照不全。如果你的章找不到了,营业执照丢了,这些情况先别想着注销公司,需要将这些东西都找齐了,才能去注销!不能提供凭证、证件、报表,由于注销公司需要查账本及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所以从来没有记过账的公司也注销不掉,想注销的话,必须先补账。

注销必须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登记表(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企业注销后账簿可以销毁吗

公司注销后财务资料要保留30年。

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是会计核算不同环节形成的记载有关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信息的重要文件,是会计信息的载体。会计资料所记录和提供的信息。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核心,是会计工作的生命,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会计信息失去了真实性,不但丧失其应有的作为改善管理、防范风险、正确投资的依据的作用,反而会起相反的作用,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因此,对生成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的行为,必须严格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企业即将注销是否还应保存原有账簿

一、企业注销后账簿可以销毁吗

1、企业可以对账簿进行销毁,但是如果企业对账簿的销毁行为符合了刑法162条内容规定的,可能构成犯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企业如何注销

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确定并执行清算方案;

2、清算期间,登报公示;

3、注销社保账号;

4、注销税务登记;

5、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的凭证如何处理

应该保留,这里前天是即将注销可能还是涉及账务处理,另外即是注销了,也不可以随意销毁,

会计资料的保管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其中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也就是说注销之后会计资料是不能自行销毁的,需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哦。

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第二十条及附件。

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八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注销 公司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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