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备案怎么办理流程_计划制造费用的如何分配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生育备案怎么办理流程_计划制造费用的如何分配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生育备案怎么办理流程2.计划制造费用的如何分配
3.计划分配率什么意思
4.有谁能告诉我出口退税系统里面手册核销的时候实际分配率和计划分配率的关系吗,能怎么影响出口退税
生育备案怎么办理流程
生育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1、备案对象
(1)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持本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生育服务证发放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2)夫妻双方,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无论其配偶持本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还是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都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2、备案材料: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携带《生育服务证》、女职工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
(2)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做计划生育手术除外),男职工社会保险卡、存取款小票、配偶无劳动收入证明,到居住地社区录入女方的基本信息;
(3)做流(引)产手术领生育津贴的,持女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医院的诊断证明;
(4)生育保险备案对象携带以上材料到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
需要的材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
2、《居民身份证》;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计划制造费用的如何分配
办理条件: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的生产企业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办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正式申报需附单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2)出口发票;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a)《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b)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申请办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正式申报须附报表及电子数据: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3、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表明细表》(一式三份);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一式三份); (4)已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的纸质手册、电子化手册或电子账册,如发生加工单位、登记进口料件总额、登记出口货物总额、手册有效期等项目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自2013年7月1日起,按下列规定办理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及手(账)册核销业务。 (1)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的确定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15日已在税务机关办理过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的企业,2013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为该期间税务机关已核销的全部手(账)册的加权平均实际分配率。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13年7月1日以前,计算并与企业确认2013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15日未在税务机关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手(账)册核销的企业,当年进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为2013年7月1日后首份进料加工手(账)册的计划分配率。企业应在首次申报2013年7月1日以后进料加工手(账)册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附件3)及其电子数据。 (2)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 对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企业应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的余额为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应按当期全部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当期全部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后的余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收齐有关凭证申报免抵退税时,以收齐凭证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扣除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免抵退税额。 4、购进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国内免税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货物 企业应单独核算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原材料,并在免税原材料购进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 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电子反馈数据。计划分配率什么意思
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一)生产工时比例法
这种方法是按照各种产品所耗生产工人实际工作时数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
某种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生产工时×制造费用分配率
(二)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
这种方法是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
某种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生产工人工资×制造费用分配率
(三)机器工时比例法
这种方法是以各种产品生产时所用机器设备运转时问的比例来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
某种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机器工时数×制造费用分配率
(四)年度计划分配率法
这种方法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年度计划分配率=
某月某产品的制造费用=该月该产品实际产量的定额工时×年度计划分配率
有谁能告诉我出口退税系统里面手册核销的时候实际分配率和计划分配率的关系吗,能怎么影响出口退税
计划分配率什么意思如下:
是指计划分配的工作量与实际可用的时间之间的比率。
勤奋的同学你好:
这里的计划分配率是指全年的进料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的原材料除以进料加工贸易手册的出口额(海关已核销)加权平均算出一个分配率。
以后每个月凡是属于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退税申报,都按这个分配率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抵减额,直到下一年4月做进料加工核销重新确定计划分配率。
换句话而言,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购入的原材料是免税的,那么在出口的时候要把这部分免税购进的材料从出口总值里扣除,是不予退税的,相应的要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一个抵减,同时要减少免抵退税额,就是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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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错配,是指当企业以不同的会计确认方法和计量属性对在经济上相关的资产或负债进行确认或计量由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时,可能导致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上的不一致 。
金融资产中,如果是本来应该记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原来规定记入会产生会计错配。而直接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能显著消除这种错配的,可以直接分类为该类
1、计划分配率=备案料件金额/备案成品金额,财务按照计划分配率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2、实际分配率= (实际进料金额-退运金额) /实际出口金额
向税务局办理核销,根据实际分配率和计划分配率差异,国税将按差异比例进行调整和退税。
实际分配率与计划分配率,则表示实际进口料件的比例大于备案的料件比例,也即保税进料部分越多,则表示企业原申报的退税比例偏高,故应进行补税。
企业应有留抵税(进项税)在帐户中,如无则不予再退。(退税的原则是对于企业缴纳的进项税进行退税)
扩展资料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的规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据退税部门提供的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或未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出口货物的信息,按规定计算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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