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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怎么填-_会计报表的附注如何进行填写

商标 2024年01月20日 09:50 51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现金流量表怎么填?_会计报表的附注如何进行填写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现金流量表怎么填 ?
2.会计报表的附注如何进行填写

现金流量表怎么填 ?

现金流量表分为主表和附表(即补充资料)两大部分。主表的各项目金额实际上就是每笔现金流入、流出的归属,而附表的各项目金额则是相应会计账户的当期发生额或期末与期初余额的差额。附表是现金流量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下是笔者对现金流量表附表填列所进行的总结。

一般情况下,附表项目可以直接取相应会计账户的发生额或余额,分述如下:

1:净利润,取利润分配表“净利润”项目。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取“管理费用”账户所属“计提的坏账准备”及“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营业外支出”账户所属“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收益”账户所属“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明细账户的借方发生额。

3:固定资产折旧,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账户所属的“折旧费”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

4:无形资产摊销,取“管理费用”等账户所属“无形资产摊销”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取“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所属“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

6:待摊费用减少,取“待摊费用”账户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

7:预提费用增加,取“预提费用”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取“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等账户所属“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等明细账户的借方发生额与贷方发生额的差额。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取“营业外支出”账户所属“固定资产盘亏”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与“营业外收入”账户所属“固定资产盘盈”贷方发生额的差额。

10:财务费用,取“财务费用”账户所属“利息支出”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不包括“利息收入”等其他明细账户发生额。

11:投资损失,取“投资收益”账户借方发生额,但不包括“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明细账户发生额。

12:递延税贷项,取“递延税款”账户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

13:存货的减少,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所有存货账户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账户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分类反映原则。为了给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并结合现金流量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企业作出正确的评价,现金流量表应当提供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即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总额以及它们相抵后的结果。

(2)总额反映与净额反映灵活运用原则。为了提供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的信息,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照现金流量总额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按现金流量总额或现金流量净额反映。现金流量总额是指分别反映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而不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现金流量净额是指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但现金流量以总额反映比以净额反映所提供的信息更为相关有用。因此,通常情况下,现金流量应以其总额反映。

但是,下述情况可对现金流量以净额反映:一是某些金额不大的项目。例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现金收入和相关的现金支出可以相抵后以净额列示。二是不反映企业自身的交易或事项的现金流量项目。例如,证券公司代收客户的款项用于交割买卖证券的款项,期货交易所接受客户交割实物的款项等;又如,银行吸收开户单位活期存款的承兑和偿付。这些项目不属于企业自身业务的现金流量项目,可以以净额反映。

(3)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应当按照其概念进行划分,但有些交易或事项则不易划分,如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是作为经营活动,还是作为投资或筹资活动有不同的看法。在我国,依据人们的习惯理解,把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划为投资活动,把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划为筹资活动。某些现金收支可能具有多类现金流量的特征,所属类别需要根据特定情况加以确定。例如,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由于很难区分缴纳的是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税,还是投资或筹资活动产生的所得税,通常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对于某些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索赔,若能分清属于固定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投资活动,流动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经营活动;若不能分清属于固定资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

产还是流动资产的保险索赔,通常归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于某些现金收支项目或特殊项目,应当根据特定情况和性质进行划分,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类别中,并一贯性地遵循这一划分标准。

(4)外币现金流量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在我国,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以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5)重要性原则。本来,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应反映在现金流量表内,因为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影响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中不反映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是与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相一致的。但是,如果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数额很大,若不反映将会导致一个有理性的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并作出不正确的决策,这时,就需要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某种形式恰当地予以揭示。

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不涉及现金的重要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是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或附注)中反映的。此外,重要性原则对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编制也有很大影响。比如,“收到的租金”项目,如果企业此类业务不多,也可以不设此项目,而将其纳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之中。

会计报表的附注如何进行填写

现金流量表附表中财务费用这样填列:

财务费用可以分别归属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对属对于经营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若既影响净利润又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业务,则不需进行调整,如支付的借款利息;

若影若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业务,应通过调整经营性项目本身完成,如应收票据贴现业务,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应通过调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完成。

对属对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只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也就就是说,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应全额考虑,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不予考虑。

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按照如下顺序披露有关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

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1.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

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某些经济业务可以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也即存在不止一种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例如,存货的计价可以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额法等。企业在发生某项经济业务时,必须从允许的会计处理方法中选择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会计政策,企业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极大地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而编制出不同的财务报表。为了有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有必要对这些会计政策加以披露。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说明会计政策时还需要披露下列两项内容:

(1)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这直接显著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分析,这项披露要求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项目是按何种计量基础予以计量的,如存货是按成本还是可变现净值计量等。

(2)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主要是指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对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最具影响的判断。例如,企业如何判断持有的金融资产是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而不是交易性投资;又比如,对于拥有的持股不足50%的关联企业,企业为何判断企业拥有控制权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再比如,企业如何判断与租赁资产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企业,从而符合融资租赁的标准;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等等,这些判断对在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这项披露要求有助于使用者理解企业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的背景,增加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

2.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强调了对会计估计不确定因素的披露要求,企业应当披露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确定依据,这些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在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在确定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过程中,企业有时需要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加以估计。例如,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需要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在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假设及其依据、所选择的折现率为什么是合理的等等。又如,为正在进行中的诉讼提取准备时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依据等。这些假设的变动对这些资产和负债项目金额的确定影响很大,有可能会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内做出重大调整。因此,强调这一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并且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在披露顺序上,一般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这主要包括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具体的披露要求须遵循相关准则的规定。

标签: 现金流量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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