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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_海关缴款书抵扣期限是多少天

商标 2024年01月17日 09:54 64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_海关缴款书抵扣期限是多少天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
2.海关缴款书抵扣期限是多少天
3.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吗
4.海关专用缴款书怎么做账
5.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

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

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

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六、稽核比对结果异常的处理

稽核比对结果异常,是指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

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七、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

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海关缴款书抵扣期限是多少天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解析:

海关因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属于完税凭证,不属于发票。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按照规定申报抵扣,其抵扣效力等同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所以,只要抵扣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进口货物不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免税项目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项目的,允许抵扣,与有无进出口经营权无关。

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吗

法律主观:

海关缴款书抵扣期限一般是1820天,根据法律规定,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海关专用缴款书怎么做账

法律分析:可以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而且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 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第五条 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收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对于一些进出口企业来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最常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了,作为新手小白,如果收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你知道怎么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吗?一起来了解吧。

收到海关专用缴款书的会计分录

购买商品的,海关专用缴款书上的增值税额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现在不需要去税局审批. 另外缴纳的进口关税计入管理费用-税金科目。

借:库存商品-明细商品

管理费用-税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明细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购买原材料的,海关进口增值税计入原材料或生产成本科目; 一般纳税人的话,进口关税可以进行抵扣

借:原材料/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注意:

1、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不能抵扣的和关税一样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2、海关专用缴款书不需要认证,把相关信息录入采集软件,导出后上传国税即可。

3、如发生代理费、港口建设费、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收据、拖轮费等销售相关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所以如果你的企业进口了货物,而且已经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管你的货款支付了没有,我们取得的这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可以根据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可。

进口增值税一般是可以抵扣的;

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模块采集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上传数据,可通过"接收结果查询功能"查询上传的数据是否已传输到总局的稽核系统.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5、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6、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进项税额抵扣

标签: 抵扣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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