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股票投资的会计处理_出售短期投资时如何记账?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短期股票投资的会计处理_出售短期投资时如何记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短期股票投资的会计处理2.出售短期投资时如何记账?
3.短期投资如何核算
短期股票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进行短期股票投资时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将该笔资金存人几个私入帐户由公司操作,帐面上不以“短期投资”体现。另一种是开设企业帐号运作,但在帐务处理上简单化,即将划入证券公司的资金悉数作为“短期投资”入帐,不管该笔资金是否购买了股票;从证券公司划回的资金直接冲减“短期投资”对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具有随意性。1,企业划款入证券公司。
该笔资金从银行帐户中划出,仍是可随时动用的货币资金,可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下设两个明细科目:“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和“申购新股冻结款”。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投资某股票。
企业应按购入每一股票的名称设置明细帐户,根据股票购入交割单投实际支付价款入帐:
借:短期投资——某股票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若购入的股票包含己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则分录应为:
借:短期投资——某股票
应收股利
贷:其他货币资金一一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3.收到现金股利。
一种情况是上述2所列示的股利发放,处理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贷:应收股利
一种是购入时不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而在持有期宣告并发放,处理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贷:投资收益
4.收到股票股利。
有时投资的某股票会送股,这时企业投资的股票数量会按送股比例增加,送股的信息会在股票清算交割单上显示。企业应根据该信息在“短期投资——某股票”明细帐户中以文字加以说明,不作会计分录。
5.接受配股。
持有某股票恰逢有配股资格时,如接受配股,支付价款的会计处理同购入股票。
6.保证金的存款利息。
存入证券公司的资金有利息,会自动划入保证金帐户。其会计处理同正常的企业存款利息一样,记入“财务费用”。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贷:财务费用
7.零星费用。
有时,证券公司会收取一些费用,直接从股票帐户中划出。该项费用可向银行手续费一样,在财务费用中支出。会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8.投资损益。
短期投资在处置时产生损益的会计处理: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贷:短期投资——A股票
投资收益(发生损失时作借记)
9.企业申购新股冻结资金。
企业申购新股的资金将被冻结4个交易日。为单独反映该笔资金,可用“其他货币资金——申购新股冻结款”登记。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申购新股冻结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申购的资金解冻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0.资金划回企业帐户。
当企业不再进行短期股票投资业务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短期投资保证金
综上所述,企业短期投资业务至少涉及6个会计科目,才能核算清楚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短期投资实际价值,才能在报表中了解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的实际金额,利于分析短期投资收益。
在短期股票投资业务中,企业财务人员应注意取得加盖证券公司公章的利息、红利、手续费等单据,以便入帐;企业清算交割单(对帐单)上也应有证券公司的盖章。出纳要根据原始单据记录其他货币资金帐户,并同清算交割单(对帐单)余额核对一致,还要在货币资金月报表上,注明申购新股冻结款将于几天后解冻。
出售短期投资时如何记账?
短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一般有股票和债券等。短期投资属于什么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做?就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作详细解答。
短期投资是什么会计科目?
短期投资属于资产类科目。
短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其他投资。其中有价证券包括各种股票和债券。比如企业购买其他股份公司发行的各种股票或政府发行的各种债券。
短期投资是流动资产,其特点体现为:该投资必须随时可以上市流通;企业管理层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有意将其变为现金;容易变现、持有时间较短;不以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为目的的一种投资。
短期投资会计分录
1、购入: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2、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
3、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债券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出售股票/债券
短期投资如何核算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应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成本和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的差额) 贷:短期投资(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成本和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的差额)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以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出售部分的成本。部分出售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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