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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口岸退税详细流程_深加工结转手册出口能否退税及如何核销-

商标 2024年01月15日 09:38 60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电子口岸退税详细流程_深加工结转手册出口能否退税及如何核销?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电子口岸退税详细流程
2.深加工结转手册出口能否退税及如何核销?
3.关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进料加工业务
4.出口退税流程怎么操作

电子口岸退税详细流程

电子口岸退税详细流程

(一)初始环境设定

生产企业初次使用申报系统时,应对系统做初始配置。

1、系统配置与修改

通过“系统维护”选单里的“系统配置”项下的“系统配置与修改”进行系统配置,点选“修改”按钮后根据企业情况修改系统配置内容。修改企业的海关程式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纳税人型别、计税计算方法、进料计算方法等资讯。

2、系统引数设定与修改

(二)免抵退税预申报

生产企业将当期及收齐的前期出口单证录入退税申报系统生成明细申报资料后,须在“免、抵、退”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退税部门通过出口退税稽核系统与海关出口报关单资讯及代理出口证明资讯进行预审。根据预审反馈的疑点对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对经预审无疑点或有疑点但已核查无误的出口单证方可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对无法通过预审的当期出口单证,视同单证不齐并做相应的单证不齐标志。具体操作如下:

1、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核实

货物出口后,企业应及时将有关的原始单证资料收集齐全,在原始资料真实无误的前提下,将本企业当期出口货物退(免)税纸质凭证的基础明细资料采集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2、申报资料的采集录入

(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

(3)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资料录入:

(4)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3、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出具

生产企业凡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在录入“进料加工手册”、“进口料件明细”“手册核销明细”“出口货物明细”生成申报明细资料之后要通过申报系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在选单中开启“向导”中“退税申报向导”,我们可以看到退税申报总共列示十一步,我们点选第六步“模拟出具进料免税证明”,再点选画面右侧的“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则出现所属期,录入要生成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所属期,点选“确定”即可。

4、申报资料的预审和疑点调整

生产企业携带已生成的预申报软盘(出口明细)及要附送的退税申报单证,到退税机关或通过远端网路进行退税申报预审,核对录入资料的正确性和外部电子资讯的有无,并产生预审疑点,退税部门将预审疑点生成档案存于企业申报软盘中返还企业或将远端网路反馈的预审资讯下载。出口企业将预审反馈的资料通过申报系统中“反馈资讯处理”选单下“税务机关反馈资讯接收(远端申报反馈资讯)”“税务机关反馈资讯读入(申报软盘反馈资讯)”“税务机关反馈资讯处理”直接读入至企业申报系统,并通过申报系统对预审疑点进行调整后再进行正式申报。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

企业在正式申报之前应首先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然后将增值税申报的有关资讯录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专案的填报要求: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第7栏)填写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出口货物销售额(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

(2)、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第18栏)按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小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时,“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第15栏)按照退税部门稽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栏填报

(4)、若本期退税部门稽核确认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累计申报数”与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专案的累计数不一致,企业应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栏内的资料对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资料进行调整。

2、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增值税申报表的录入

(1)免抵退销售额:指当期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一致;

(2)免抵销售累计:指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一致;

(3)不得抵扣税额: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致;

(4)不得抵扣累计: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数。(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数一致;

(5)销项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栏“销项税额”录入;

(6)进项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栏“进项税额”录入;

(7)上期留抵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录入;

(8)进项税额转出: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录入;

(9)免抵退应退税额:指税务机关稽核确认的上期免抵退应退税额(伤其税务机关稽核确认的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自动生成到本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中,不用再人工录入。

(10)应抵扣税额:系统自动生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7栏“应抵扣税额”一致;

(11)实际抵扣税额:系统自动生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致;

(12)应纳税额:系统自动生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致;

(13)期末留抵税额:系统自动生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致;

点选“储存”按钮保存录入的资料。

(四)出口退税的正式申报

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表的录入

2、列印退免税申报表并生成退税申报资料。

3、正式申报资料的装订整理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所附单证包括:

① 出口发票;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③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④代理出口协议或合同(副本)、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时提供)。以上单证应为原件,并按退税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后附进口货物报关单(影印件)等单证,并按退税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后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影印件),影印件的内容包括:手册封面、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预录入)、手册第一页(加工备案合同)。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后附进料加工手册中海关核销记录页影印件(核销手册的月份才有此表)。

(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系统自动生成)

(6)《生产企业免税货物申报明细表》(来料加工)(表6-9)

(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8)申报系统生成的明细和汇总申报电子资料。

四、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期限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必须在每月1-15日内对当期(以增值税纳(免、抵)税申报期为基准)及收齐的前期出口单证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电子口岸退税问题

出口退税的软体里面有没有升级的资讯?有时候没有及时升级也无法和电子口岸取得资料联络。

国税局的系统应该可以查到,你最好去咨询一下,看看他们怎么说。

只要海关已经提交了,税务局应该是可以看到的,因为他和海关是联网的。

写说明是一种解决的方法,具体你要咨询你们当地的税务局。

在电子口岸报退税

不退税, 也要报送呀. 要不然国税局到时会找你麻烦的.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

1、算是核销完毕了,回来后还需要登陆核销系统接收一下外管局的审批通过的核销资讯。

2、一般企业出口后15天之内就会收到货代退回来的报关单据,这时候你的电子口岸系统里就会有关单资讯,退口退税-资料报送,报送的时候右上角有一个关单资讯的,你可以点选检视详细报关单资讯,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报送了。如果没有资讯应该就是海关的问题了。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资讯

一般是海关那边,出口资讯登上系统以后,才可以出来的,应该没有这么快地,

电子口岸卡和出口退税

1、资料报送了一般就已经收齐了报关单和核销单,所以在退税申报的时候一般都是单证收齐申报;

2、单证收齐收补不齐不在于免抵退的税额上,这样说,如果你们的免抵退没有达到需要实际退税的数额,他当然也不会退税,在会计实际操作中有购进法和实耗法两种计算方式,出口退税不能按一个月的多少或者是否退税来计算,而是要以全部计算,不管是哪种方式,免抵退的总数是不会改变的;

3、正确。

电子口岸流程问题

先交单

然后进出口退税资料报送

经常看看吧

海关不一定什么时间发信息

电子口岸里的出口退税问题

不受影响,你这种情况就是报送的比较早而已,没有任何影响

报送过程中可以一单一单的分批报,也可以批量报,时间是当你拿到退单就可以报送相关资料了,也可以等自己打算退税的时候再报送

电子口岸 出口退税模组 交单

退税是做的报送操作,出口退税与出口收汇在电子口岸操作上是没有先后顺序的,所以跟收汇中的交单操作不冲突。 现在您只要在退税系统中报送就可以了,等报送状态为国税总局接收,就可以去地方国税办理退税了。

请问出口退税申报: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和擎天是两个不同的软体。出口退税报送需要企业登入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行报送。

深加工结转手册出口能否退税及如何核销?

法律主观:

一、出口退税做账流程(一)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1、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领取核销单申领;2、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3、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4、进出口贸易公司办理报关手续;5、进出口贸易公司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此发票需要前往国税局领取;6、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两份进行提交征免申报,分别提交至外汇局以及出口单位;7、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企业交单,需要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8、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网上核销申报,需要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9、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需要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10、进出口贸易公司前往外汇局办理收回核销,需要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11、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12、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13、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14、进出口贸易公司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15、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16、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携带退税皮肤以及公司公章及印鉴章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17、进出口贸易公司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将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吗,自此出口退税完毕。二、退税流程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一)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二)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三)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四)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三、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后多久可以到账一般情况下是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至一个月。线上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退税的,如果显示退税已完成表示已完成退税的申报,此时如果申报记录提示是税务审核中则表示需要等待税务审核,税务审核通过后,等待退款即可。

法律客观:

《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

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关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进料加工业务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看,主要是下游生产厂在出口报关时的商品名称出了问题--如果如你所说,他们报氯化钙出口,作为深加工结转,这样报当然就不能够享受退税了--因为进料加工手册的意义在于对手册上的进料保税--不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出口核销时也因为是对进料核销--既然这些原料在进口时是保税的--没有征税,那么当然在出口时也就不退税了。 你们的下游生产厂在结转后出口和核销时应该分别报关--他们自身的产品氯化钙做一般贸易报关出口--这样可以享受退税;对于结转的塑料袋

出口退税流程怎么操作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的一般步骤:

新办企业安装申报系统后,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一般企业申报流程:

第一步明细数据采集;

第二步免抵退税预申报;

第三步预审反馈疑点调整;

第四步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第五步纳税申报;

第六步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第七步免抵退汇总表数据采集;

第八步免抵退正式申报。

新用户或对相关业务不是很熟悉可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逐步完成当月退税申报。

(一)系统维护

初次运行系统,需以系统管理员身份sa(小写)进入系统,不要输入密码。

首先进行系统维护,系统维护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基础工作,对于新安装申报系统的用户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才能进行出口业务的录入申报。

新安装用户进入系统必须进行系统初始化、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三个菜单操作。

1、系统初始化

系统初始化是在系统第一次使用时或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清空所有数据记录时,可选择此项操作,清除标准代码表以外的所有实用数据。由于该项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全部实用数据,所以只有管理员有此操作权限,其他用户没有此操作权限。

2、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是将出口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称、纳税人类别、计税计算方法等内容录入系统,进料加工计算方法选“2”购进扣税法,不按月计算退税的新办出口企业计税方法为选“4”免抵,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企业计税方法为选“1”免抵退,分类管理代码选“C”。

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设置系统备份路径(建议备份到有E盘或其他盘)、网络数据路径、申报地址等申报报参数。

4、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该菜单可以增加新的操作人和修改、删除原操作人及口令。增加新用户必须以管理员身分(sa)进入系统,用户名:进入系统时要求输入的用户名,可以是英文字母或数字、汉字、最长为8个字符。操作人姓名:录入对应操作人的真实姓名;操作人级别,0为系统管理员,1为主管负责人,2为一般操作人。日常操作中用要求以一般用户身分登录。用户口令设置:以“管理员身份”进入该模块后,可以看到所有用户,也可以添加修改用户资料,一般用户只能对口令进行修改。

5、数据优化。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停电和其他非正常原因引起申报系统出错,可执行此功能重新建立各种数据库索引。

6、系统备份。用户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备份默认路径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备份路径可以更改,系统不能备份在安装目录下。

7、系统数据导入。当系统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时候,通过选择“系统数据导入”可恢复到上次备份的数据。

(二)基础数据采集

录入有关项目说明:

所属期,由4位年份码加2位月份码构成;

序号,4位流水号按月编;

记销售日期:记出口销售帐日期

所属期标识:默认出口销售记帐日期,按出口离岸年份填列。

进料登记册号: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填写进料加工海关登记册号码,属于一般贸易的些栏为空。

原币汇率,100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

美元汇率,100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

单证不齐标志:缺报关单填B,缺核销单填H,缺代理证明填D,缺报关单、缺核销单与缺代理证明不能同时填列。

录入时根据右下方数据项目说明填写。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料加登记手册、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单据资料进行明细录入。

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出口企业应按进料加工手册号,根据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将进料加工有关数据录入申报系统中。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出口企业应按财务制度规定将本月进口的料件及时入帐,并根据进口报关单等资料将进口情况录入该模块,录入时系统自动检测进料加工手册是否登记,若已登记可录入其他字段,否则无法继续录入操作。

3、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企业须在进料加工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海关缴销手册之前办理有关核销手续,录入核销信息后,申报系统对整本手册的相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出具手册核销后的证明,调整“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进料加工登记、免税证明的出具及核销按所属期生成有关明细表,每月只能申报一次。

4、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按出口发票输入当期出口的明细情况,包括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免抵退销售额、免抵退税额等按所属年份区别。对调整上年度出口销售所属期标识按上年度填,一般所属期标识按出口日期填列。系统按不同年份打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信息不齐标志、单证收齐年月、单证收齐标志、在审核标志反馈信息处理后自动产生,录入完毕后按“序号重排”进行序号重排。

5、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退关,原出口发票号、申报商品代码、数量、金额等有关数据录入有误或出口货物逾期未收齐单证需进行补税处理等要在当期进行负数冲减时的可执行此功能,冲减原申报记录,并将正确的申报数据在当期出口货物明细申报中录入。在索引窗口找到要冲减的相关记录,点击“冲减出口”,冲减所属期为当期申报年月,系统默认单证收齐再做冲减,单证未收齐冲减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代理证明号码不显示。

6、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申报:该菜单的功能主要是根据有关当期收齐单证,将相关记录从前期出口货物明细表转到单证收齐出口货物明细表,出口企业应先对纸质核销单、报关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修改或批量接单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如原申报出口发票号、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等无误点击修改,录入相关数据,原申报报关单号、核销单号错误可在此模块修改,一般只要录入收齐单证所属期、序号、单证收齐标识,录入单证收齐标识点击会跳出原报关单、核销单号。同一张报关单或代理证明有多条记录可通过批量接单将多条记录同时收齐。录入有误或经预审未通过的,可点击右上角的撤销接单,将其转为未收齐的单证。

7、免税出口货物明细录入。出口免税货物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录入该模块。

8、间接出口货物明细录入。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深结转实行用免税,根据间接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间接出口购买方提供的资料进录入进料加工深结转有关项目。

9、来料加工出口明细录入。 根据来料加工手册、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单、出口发票等相关资料录入,生成出口免税收入。

10、纳税申报相关数据录入。根据已申报的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填列,进项税合计按纳税申报表12栏减14栏填列,其他与纳税申报表一致,免抵退应退税额根据上期免抵退汇总表中的应退税额自动产生,如与税务机关审批数不符,应以批准数录入。

11、免抵退汇总申报表录入。输入所属月份,点击自动产生有关汇总数据,与明细表相关数据核对无误确认本月汇总申报数据。操作有误汇总表产生数据会出错。

12、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

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委托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由于遗失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可以到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受托企业在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时,需提供委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填入已冲减免抵退,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额,填入已补缴增值税额。

开具代理证明申请。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应录入补办核销单的相关内容,生成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补办证明。

(三)免抵退税预申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明细数据录入完成后,就可以生成预申报数据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预审前应先做数据一致性检查,对出现错误提示要仔细查找出错原因并进行修改,但对一些由于报关单、核销单未收齐、录全而产生的疑点可不予调整,如:(1)出口报关单号不足12位;(2) 出口报关单包含非数字项;(3) 出口报关单号第10位不为零。一致性检查完成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当月明细申报数据,明细申报数据有10个明细表组成。如果出现申报数据列表都是0条记录,一种情况是当月企业没有发生进出口业务做零申报,另一种情况是所属期录入错误引起的。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确选择申报数据存放路径(建议按申报年月+mx作为明细申报文件夹路径),即可将明细数据生成到软盘中。

办理预申报。企业拿已生成好的软盘或通过网上到主管退税机关做预申报(申报),税务机关经预审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企业。

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将税务机关审核疑点反馈情况表、出口信息不齐情况表、免抵退税汇总调整表读入到系统中。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通过该模块可以查询到预审疑点反馈情况和出口信息不齐情况,出口企业应先进入申报数据处理模块,点击[撤消已申报数据],将申报数据转到数据采集区,根据不同情况作分别处理。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对出口信息不齐的处理。对于系统提示“信息不齐标志为B或D”的申报数据,首先查看是否因为报关单号和代理证明号录入是否错误,如果不是,应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报关单信息是否已“报送”。如属上述二种情况的在基础数据采集中修改、电子口岸中进行报送后,并在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识下点击[信息不齐]再按提示将信息不齐标识设为“空”,当期免抵退申报表中会产生相应的免抵退税额。

一般性逻辑性错误,是由于企业录入过程中失误等原因而产生的错误,如果是,就进入“基础数据采集”模块进行修改,该错误也有可能不是真正的错误而属于正常情况时,就无需调整。例如预审疑点:“海关离岸价超过海关电子信息金额的2%时”,如离岸价确实无输入错误的可以不予理会。

撤销预申报数据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用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不齐数据更新出口货物明细表中的信息不齐标志。用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更新本系统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

(四)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1、模拟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汇总申报前,必须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后,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就可以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录入所属期后系统会根据明细记录自动计算当月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业务采用“购进法”,《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按当期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分为日常证明和核销证明。日常证明在进料加工货物购进的当月就可开具,根据核销后的进料加工手册开具核销证明

2、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经预审无误后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明细申报数据包括进料加工手册登记表、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表、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表、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间接出口货物明细表、来料加工出口明细表、出口免税卷烟明细表、收到退税款明细表。

3、生成免抵退税汇总表。把前面几个步骤采集的数据采集汇总后,根据已设置申报标识的各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汇总申报表该步骤必须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之后进行。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键录入所属年月按回车,汇总表中的所有数据会自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免抵退汇总附表。在生产企业申报系统5.0版中新增了一个免抵退汇总附表,这个表自动生成,用户在当期申报数据时可以同时对上年单证不齐的数据进行收齐,可以在左边的索引窗口看到系统以所属期标识区分两年数据。

所有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录入完后,就可以正式申报。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点击“确定”后,要求录入汇总申报数据存放的文件夹,企业可以按照申报年月+HZ的建汇总申报目录。汇总申报数据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汇总数据、免抵退汇总表附表、收到出口退税款。

打印申报报表。打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各种报表,选择打印所属期及所要打印的相关报表,(1)点击Excel打印,点击“打印到EXCEL”,等打印界面出现后,再点击[页边距],然后对各栏目进行纵向或横向调整,直到所有栏次清楚显示为止,(2)点击报表设置选择打印机、纸张类型、纵向或横向及调整边距后保存,打印前应点击预览。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打印,一律用A4纸,申报时要确保报表清楚,同一种多份报表要保持格式一致。

三、单证申报

系统中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每个月的单证申报操作:通过软件的主菜单进行单证明细数据采集、设置单证申报标志、打印单证申请表、生成单证申报数据。也可以通过“单证申报向导”一步步完成当月单证申报。

录入完毕后应设进行单证标志设置,然后才能生成单证申报数据,打印出相关单证申请表。

出口退税单证办理办理操作规程

一、 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及注销

(一)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

2、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非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新开业并被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无须提供);

7、开户银行及帐号(出口退税指定帐户);

8、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将上述证件资料1之外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其复印件和资料1留存。

(二)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

出口企业因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户等事项的,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应提供下例资料:

1、有关证明文件;

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表》(一式二份)。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将上述资料2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上述资料3的原件及资料1的复印件留存。

(三)受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

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免)税事项的情况,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应提供下例资料:

1、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申请;

2、有关证明文件;

3、《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表》(一式二份)

二、受理进料加工的登记申报、开具进料加工贸易证明

(一)外贸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进口料件备案清单及出口制成品备案清单。

4、若备案之料件为深加工结转的,还需提供出口发票。

(二)外贸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上加盖业务章,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三)、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1的原件和资料2、3的复印件留存。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来料加工登记、《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进口货物报关单;

3、工缴费普通发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三、退税单证的受理

(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5、退运商品的提单;

(二)出口企业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4、出口发票;

5、口岸电子系统的该报关单信息。

(三)出口企业申请出具《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3、出口发票;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双方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的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税务证明”戳记,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五)委托方(生产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六)卷烟出口企业办理《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一式四联);

2、卷烟出口合同(复印件)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将上述资料2的复印件留存。

四、受理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生产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生产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五、受理出口企业办理来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只回答了一个,看对你有没有帮助吧!

出口退税流程如下:

方法

1.办理出口货物退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2.购买出口企业在退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3.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4.出口退税申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出口之日(以报关单上注明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免)税申报手续。京谷粒提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申报,必须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前向退税机关提出书面延期退税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申报。未经批准逾期申报的,或逾期不申报的,不再受理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

5.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6.办理出口退税:税款到帐后请及时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县国税局)领取“收入退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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