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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捐赠账务处理怎么做_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商标 2024年01月08日 09:32 52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物资捐赠账务处理怎么做_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做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物资捐赠账务处理怎么做
2.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物资捐赠账务处理怎么做

物资捐赠账务处理怎么做

1、对外捐赠支出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接收捐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是指预先确定每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账户名称,以及计入账户的方向和金额的一种记录.[1]简称分录.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事业单位在获得捐赠财产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专用基金--接受捐赠财产

2、使用时:

借: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峻工决算时:

借:专用基金--接受捐赠财产

贷: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对于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根据捐赠物的不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三种不同的规定:

(1)接受捐赠物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接受捐赠物为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3)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应区分货币资金捐赠和物质资产的捐赠分别进行处理.

接受货币资金捐赠的核算时,应该将该笔资金列入在"专用基金"中来核算,也即在"专用基金"账户中应增设"接受捐赠财产"二级明细账户来进行会计处理.

上文介绍了物资捐赠账务处理怎么做,我们了解到了对于捐赠商品的会计处理,应该视同销售,大家在进行操作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好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这个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有兴趣可以关注本网站的官网更新!

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有些时候子公司经营不佳,母公司将以捐赠的方式投入资金,接受母公司捐赠的业务,会计人员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接受母公司捐赠的会计分录

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什么是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的是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当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

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营业外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贷方表示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表示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外购半成品等,并且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并且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会计分,一、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应做为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做具体分录如下:

1、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取得合法票据,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可抵扣。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三、关于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新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账户,取得的捐赠利得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并且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年末并入会计利润总额,且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旧准则规定,企业受赠取得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当期的利润总额,而先计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末转入“资本公积”科目)。

1、对于接受赠予的固定资产,附带有发票等凭证的。那么按照发票金额及相关处置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入帐价值,并按国家财务制度及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办法以帐面价值为基数,实施折旧核算

2、如果没有发票等凭证的,按照市场上同类产品价值加相关税费后价值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按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入帐,并按照入帐价值总额与相关规定,执行折旧核算

3、如果是旧设备,按上述办法确定价值后,减去根据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对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而需要支付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在递延税款中核算,但税务机关要求立即交纳。

4、入帐价值与递延税金的差额,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公积中核算,代捐赠非现金资产处置后,该公积转入资本公积——其他公积中核算,并可转增资本具体为: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或银存:用于安装等费用

递延税金——接受捐赠应交所得税

内资企业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凭据金额+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递延税款外资企业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确定的价值)

贷:待转资产价值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允许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该计提折旧。

这样就造成税法与会计制度的不一致,会计上必须用递延税款来调节。这与接受捐赠原材料等存货会计处理及原因是一样的。

会计上,新制度保留了《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2000]005号)的规定,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办法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增设“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待转的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价值。

1、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以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转捐赠资产价值”、“银行存款”等科目。

2、年度终了,企业应按“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科目,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缴的所得税(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弥补亏损后的差额计算应缴的所得税,下同),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扣除应缴所得额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如果企业接受的固定资产捐赠在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

借记“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科目,按本期应缴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扣除本期应缴所得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还不够全面,主要体现在对年终清算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零的情况未作明确。为便于操作,现根据该笔业务的特点,结合上述规定举例说明其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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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捐赠 接受 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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