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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赡养老人如何扣除计算_个税怎么算

商标 2024年01月07日 09:53 100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税前扣除赡养老人如何扣除计算_个税怎么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税前扣除赡养老人如何扣除计算
2.个税怎么算
3.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怎么算应交所得税
4.企业税前税后怎么算
5.网上注册公司财税问答企业取得免税收入税前扣除怎么算

税前扣除赡养老人如何扣除计算

法律主观:

纳税人 赡养 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 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个税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的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收入金额-适用的税前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实际收入金额: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获得的各项收入总和;

2.税前扣除项目: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可以从实际收入中扣除的项目;

3.适用税率: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4.速算扣除数: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可以从应纳税额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额。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的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收入金额-适用的税前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实际收入金额: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获得的各项收入总和;

2.税前扣除项目: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可以从实际收入中扣除的项目;

3.适用税率: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4.速算扣除数: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可以从应纳税额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额。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的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收入金额-适用的税前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实际收入金额: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获得的各项收入总和;

2.税前扣除项目: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可以从实际收入中扣除的项目;

3.适用税率: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4.速算扣除数: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可以从应纳税额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额。

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怎么算应交所得税

按以下公式和扣除标准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一)综合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综合收入-五险-6万元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 (累计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x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缴纳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 = 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年度为6万元)

(二)经营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七个项目: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3、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4、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6、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 务 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7、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8、个人养老金扣除。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时,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 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企业税前税后怎么算

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可以在计算应交所得税之前将某些费用按一定比例摊销。具体的应交所得税计算方法会根据企业的所得税法规定和税务政策进行确定,因此请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您需要了解所在地的所得税法规定和税务政策,以确定哪些费用可以进行摊销,并且在税前扣除。其次,您需要计算摊销额。具体计算方法可能涉及资产原值、资产使用寿命、摊销比例等因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最后,根据所得税法规定,您可以根据摊销额的大小来调整应交所得税基数。具体的应交所得税额需要根据税率表和企业的实际所得额进行计算。

网上注册公司财税问答企业取得免税收入税前扣除怎么算

问题一:企业怎么由税后收入算税前收入 假设你税前工资是6000,需要扣除的公积金是300,社保费用是400,那么,你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75(个人所得税 =(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起征点)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你这就是=(6000-300-400)-3500)*10%-105=75),那么最后税后打到你工资卡的就是6000-300-400-75=5225.

其实意思就是,三险一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五险中的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而个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直接参考下表套用即可。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2.就是用这个公式税后工资=税前工资-公积金-社保-个人所得税

=税前工资-公积金-社保-((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起征点)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你将各个数据带入,就可以算出想要的结果了。

问题二:企业里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 的啊? 应交所得额=应付工资―社保和五金―缴费基数

个税=应交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金额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例如:小王工资3000,社保五金335,则应纳所得额=3000-335-2000=665,,500 问题三: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企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计算方法: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3、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个人税率表

问题四:企业职工个人所得税是怎样计算的? 企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计算方法: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3、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个人税率表

问题五:知道税后价格怎么算税前价 1、计算税前价格,税后价格直接除以1.17。(5/1.17)

2、计算税后价格,税前价格直接乘以1.17。(5*1.17)

问题六:公司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 (8000-3500)=4500,因个税由公司承担,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大于4500,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申报月工资为A,也就是8000+个税。

8000+(A-3500)X20%-555=A

8000+0.2A-700-555=A

6745=0.8A

A=8431.25

也就是申报月工资(纳税所得额)就为8431.25,

个税为:(8431.25-3500)X20%-555=431.25

税后工资为:8431.25-431.25=8000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问题七:税前利润怎么算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税前利润

问题八:销售额如何区分是税前还是税后 税前还是税后通常是指所得税前利润或所得税后利润,看你提问的内容看,应该是问含叮价或不含税价,增值税是价外税,顾名思义是价格以外的税,也就是说卖出商品交税时可以抵消买进商品时的税。假如买进商品共用了117元,其中商品价格100元、税17元;卖出130元,其中品价格111元,税19元,实际交税2元(19-17元)。

商家在报出商品价格时,一般都采用总价、也就是含税价。在含税价当中,除1+17%变成不含税价,再乘以税率,就是税金。

问题九: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怎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7年3月26日 国税发〔1997〕43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精神,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我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适应对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税收实行查帐征收的需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户,均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第四条 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 个体户的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第六条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第七条 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等直接材料和发生的商品进价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

第八条 销售费用是指个体户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销售服务费用以及其他销售费用。

第九条 管理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咨询费、诉讼费、审计费、土地使用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无法收回的帐款(坏帐损失)、业务招待费、缴纳的税金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第十条 财务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中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第十一条 个体户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十二条 上述各项直接支出、间接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出准予扣除的项目和标准,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确定。

第十三条 个体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个体户业主的工资不得扣除。

第十四条 个体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可作为开办费,并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于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均额扣除。

第十五条 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第十六条 个体户购入低值易耗品的支出,......>>

问题十: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流程:、发工资前,计算职工应发工资金额及个税金额。、根据职工应纳个税资料,到地税网上

问:我公司的工资制度规定对在职员工每月补贴交通费150元,与工资一并发放,请问应作为福利费还是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因此,您公司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问: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问:企业取得免税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六、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

问:企业为退休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因退休人员不属于文件规定的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所以企业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税务稽查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企业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在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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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扣除 个人所得税 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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