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标文章正文

纳税情况怎么写_年度纳税总额怎么填

商标 2024年01月07日 09:33 50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纳税情况怎么写_年度纳税总额怎么填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纳税情况怎么写
2.年度纳税总额怎么填
3.企业所得税怎么填报
4.缴纳增值税情况怎么写
5.企业所得税报表怎么填

纳税情况怎么写

问题一:纳税情况说明是什么?怎么写? 纳税情况说明就是写一下你公司纳税情况

比如交哪些税种

都怎么计算

交多常

可能是税务机关为了统计企业纳税情况的

问题二:公司的纳税报告表怎么写 几个要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生产或销售情况

三、各个税种纳税情况

问题三:2014年生产经营情况及税收情况怎么写 2014年生产经营及税收情况

一、产量

二、主营业务收入

三、主营业务成本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

五、主营业务利润

六、管理费用

七、经营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销售折扣折让

十、利润总额

十一、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四:纳税情况自查表怎么写 这个就是个程序,没有什么范文,只要具备以下内容即可。

1.公司基本情况。简要介绍经营地点、范围、注册资本、自查期间的收入、成本、已纳税情况等

2.按照自查要求做了哪些工作。

3.发现的问题。

4.应补缴税款情况。骇5.整改方案,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问题五: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纳税情况说明 怎么写,你后面怎么写的,能我给我看下吗 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税款预缴,是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分公司所在地所得税缴纳管理规定、分公司所得税预交依据、分公司当年所得税已预交数额、总公司分公司所得税分摊预交执行情况、预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等。

问题六:企业自查报告 历年纳税情况怎么写 自查报告包含的内容一般有下列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如名称、识别号,企业其他信息。

2、自查情况(一般需要写自查报告是因为税务部门要求自查)根据税务部门的疑点进行自查。相关疑点应具体分析解释。如果的确存在问题,应写存在问题,原因。如果不存在问题,应写出相关内容,解释疑点。

3、如果存在问题,企业准备如何解决。

问题七:给国税的情况说明书怎么写 其实很好写的,把前因后果说清楚了,然后最终怎么解决,然后盖上公章,就可以了

情况说明书

兹有XX公司,在年X月的增值税申报时,将XX(金额)应填入应税服务填入了应税货物,现请求国税局帮我更正这一错误.

以上

XX单位

日期

问题八:企业连续三年纳税情况说明怎么写?怎么措词?我们公司2010年底成立,去年纳税120万 1>看要报告的对象是谁!

2>以文字加表格的形势写上三年交税情况,分税种写,每年税要合计,三年分税要个合计,有要说明的情况,在表格备供栏写明就可以了!

问题九:纳税评估报告怎么写 纳税评估报告是税务局纳税评估人员对评估结果出具的书面汇报材料,现发一个评估案例,供参考

《某仓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报告》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潜江某仓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某仓储),是武汉某仓储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某仓储)的子公司,属大型超市,注册资金500万元,由武汉某连锁仓储和武汉某集团共同投资。潜江某仓储自2004年11月成立,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经营范围是:其他食品、酒、粮油、肉、蛋、乳及其制品、水产品、水果蔬菜、音像制品、百货、文化用品、针织品、体育用品、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摩托车、服装、鞋帽、其他日用品、花卉、摄影、照像器材、通讯器材、零售;金银饰品、烟、建筑材料、油漆、粘胶零售。

二、评估对象确定

2007年1―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为3513.85万元(其中:按17%税率征收销售2444.15万元,按13%税率征收销售1069.70万元),销售成本3097.36(抵扣为17%销售成本2092.74万元,抵扣为13%销售成本1004.62)万元,经营费用419.63万元,管理费用56.43万元,财务费用2.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9万元,按17%、13%的税率计提销项税额555万元,按增值税专票、农副产品收购小票抵扣进项税额516万元,应交税额39万元,已缴纳增值税39万元。税负为1.11%。低于市局税负发布值1.8%,因此该企业确定为评估对象。

三、案头分析

(一)、用销售毛利率法进行数据测算、对比分析:

销售毛利率=(∑评估期商品销售收入-∑评估期商品销售成本)÷∑评估期商品销售收入×100%

销售毛利率(3513.85-3097.36)/3513.85×100%=11.85%

⒈适用17%税率征收税负率计算:

(2444.15-2092.74)/2444.15×100%×17%=2.44%

其应纳增值税:2444.15×2.44%=59.64万元

⒉适用13%税率征收税负率计算:

(1069.70-1004.62)/1069.70×100%×13%=0.79%

其应纳增值税:1069.70×0.79%=8.45万元

⒊测算期应纳税额差异额=(59.64+8.45)-39=29.09万元

⒋测算综合税负率=(59.64+8.45)/3513.85×100%=1.94%

考虑库存商品和经营费用的运杂费、外购包装物、外购低值易耗品、电费对税负影响,该公司税负率应接近发布值1.8%才算合理,1.11%的税负率明显偏低。

(二)、用费用倒挤法模型进行数据测算:

⒈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Σ经营费用=486.36万元

⒉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17%=334.98×17%=56.95万元

⒊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13%=151.38×13%=19.68万元

⒋应纳税差异额=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申报应纳税额=56.95+19.68-39.00=37.63万元

⒌测算综合税负率=76.63÷3513.85×100%=2.18%

由以上两个模型测算看,该企业的销售毛利率11.85%,推算出税负应接近发布值才算合理,根据经营期的经营费用测算企业应纳税额为76.63万元,而企业申报应纳税额39万元,应纳税额差异较大。作为一家比较成熟的国内知名连锁商贸企业,该公司有自己一整套独特的经营和核算模式,绝大部分商品总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鲜活产品本地自采,根据以销定进的原则申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计算及认证抵扣不会出现问题。通过对企业......>>

问题十:怎么填写2013纳税情况自查报告表 分三部分写第一是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XXX、开业时间等等

第二是公司的2013以来的经营情况,销售收入多少,纳税多少。

第三是自查情况,有无违法税法的情况,是否少申报,少缴税等等

年度纳税总额怎么填

法律主观:

交企业所得税的条件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且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度预缴,年终结算,多退少补。

法律客观: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减免税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为其公司减轻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怎么填报

法律主观:

年检表中全年纳税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全年纳税总额=已交增值税的本年累计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本年累计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的余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他税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缴纳增值税情况怎么写

法律主观:

一、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企业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如下:(一)先登录到国税网;(二)点击网上办税;(三)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四)点击网上拓展;(五)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下载软件;(六)下载完成后,安装;(七)再次点击,我要申报,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八)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九)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报表怎么填

问题一:缴纳增值税的情况说明怎么写。谢谢帮忙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第(1)项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第(2)项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如果你公司外出销售货物,需要按规定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如果你公司不是外出销售货物,而仅仅是发货到工程所在地,就不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如果你公司属于第二种情况,对方国税局让你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可按以下格式写:

XXX国税局:

我公司是从事 (主要经营范围)的企业,主管国税机关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第(1)项规定,增值税在 国税局(主管国税局)申报缴纳。我公司销往你地的XX项目的 (机器设备名称),已做销售处理,并依法申报纳税。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说明!

X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问题二:本期应交增值税为零写情况说明。怎么写? 一般纳税人的,根据经营情况据实写就行了,把未缴纳税款的原因写明白,比如当月进项税额大,库存商品或材料比较多,或者当月没有销售收入等

问题三:国税自查报告,需要缴纳增值税,请问怎么写? 国家税务局要求企业自查,主要目的还是让企业主动把税交上去,达到一定的税负率,会计疏忽这个理由也是可以的,后面可以加以解释,多抵扣了进项税或少计算了销项税,比如:可以是把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做了抵扣,企业自查发现后做进项税转出,然后把税交上去就行了。也可以说把无票销售漏掉了,把税补上,实际上最好是写前者,处理比较简单,因为漏掉无票销售还涉及到收入和成本,少微麻烦些。

问题四: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的道路、桥、闸通行费,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第8栏“其他”。

政策链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填写

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政策规定应......>>

问题五:企业上半年未缴纳增值税,国税局要求写情况说明,怎么写?求助: 因为什么原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能让税务机关认可就行了,比如因为生产销售淡季,没有实现销项税,或者因为储备原料,进项税较大

问题六:怎样查询过去的缴纳增值税情况 1.通过远程抄报税系统中的有关报表查询

2.通过远程抄报税系统中的申报回执查询

3.通过银行的扣款单查询

4浮通过自己单位的日记明细账查询

5.通过自己单位的账目汇兑账查询

问题七:补交增值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检查应补税额

22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查补应纳税额

以上两栏对照你公司的补税原因,选择更合适的一栏。

问题八:关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的摘要如何写 购入XXX,计提进项税额

问题九:给国税的情况说明书怎么写 其实很好写的,把前因后果说清楚了,然后最终怎么解决,然后盖上公章,就可以了

情况说明书

兹有XX公司,在年X月的增值税申报时,将XX(金额)应填入应税服务填入了应税货物,现请求国税局帮我更正这一错误.

以上

XX单位

日期

问题十:上报统计局的财务状况表中有“应交增值税”一项怎么填写 统计报表制度中有公式: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如果你单位没有出口业务的话那就是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取自财务账目或者科目余额表

注意不含期初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统计要的是本年的数据,跟税务的口径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

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

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6行基础上,填报第28行至第31行。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

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

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第6行“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金额。本行通过《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填报。

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等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会计上未加速折旧的纳税调整情况。本行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填报。

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 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

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

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

第13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此前月份、季度累计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写。

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经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

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15行“累计金额”列=11行-12行-13行-14行,且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第16行“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未办理退税,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累计金额”列=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二)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12。

(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

第2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22行=20行×21行

第2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

第2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4行=第22-23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1.第2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四)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有关项目的填报

第28行“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当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上述计算公式中“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填报。

第29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填报。

第30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上述计算公式中“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50%;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执行填报。

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行。

第31行“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填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设立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按规定视同二级分支机构的部门,所应分摊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第32行“分配比例”: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填报依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确定的该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

第33行“分配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计算应预缴或汇算清缴的所得税额。第33行=30行×32行。

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填报

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本年预缴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本年度新办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上年度“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预计本年度会计利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否”。

纳税人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鉴于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按照上年度第四季度预缴情况选择“是”或“否”。

本栏次为必填项目,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七、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第11行=9行×10行。当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

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

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

第20行“本期金额”=19行“累计金额”×1/4或1/12。

第22行=20行×21行。

第24行=22行-23行。

第28行=15行或24行或26行×规定比例。

第29行=15行或24行或26行×规定比例。

(二)表间关系

第6行=《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第1行。

第7行“本期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第13行11列;第7行“累计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第13行16列。

第12行、第23行=《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1行。

第30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

第32、33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与填表纳税人对应行次中的“分配比例”、“分配所得税额”列。

标签: 企业 纳税

祥恒网络科技Copyright2022-2024祥恒网络版权所有. 备案号:湘ICP备20007799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7799号 站长QQ:20169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