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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怎样计提的_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商标 2024年01月05日 10:25 57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怎样计提的_教育费附加怎么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怎样计提的
2.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3.企业的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4.教育费附加怎么计提?
5.计提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怎样计提的

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教育费附加费率

所以本题中,计提基数应为:1083108.43+1050=1084158.43元,答案是正确的。

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计提附加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当期应交增值税乘12%等于应交城建税7%加5%地方;

2、城建税等于增值税乘7%;

3、教育附加等于增值税乘3%;

4、地方教育附加等于增值税乘2%。

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标准如下:

1、增值税附加税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

2、内资企业的增值税要交附加税,附加税就是市区按增值税的百分之七计算城建税,按百分之三计算教育费附加,按照百分之二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销项税按照17%交税。小规模企业,按照3%交增值税。

综上所述,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总的来说,税收政策在不断的变化,由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状况所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的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教育附加费的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征收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法律依据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怎么计提?

企业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进行应纳费额的计算。会计处理上计入“税金及附加”,具体分录为: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如何计提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或营业税*税率

一般为1%,各地有所不同.

1,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叮款

2,交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揣-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就是应该这样作!

如何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教育费附加费率

所以本题中,计提基数应为:1083108.43+1050=1084158.43元,答案是正确的。

教育费附加是怎么计算

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功基础计提的.

对于你们税务机关认可了的这个.你们如果资金方便的话.还是自己算一下补交一下吧.省得以后税务机关查出来罚个精光.

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交纳时的会计分录谢谢大家

计提时: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教育费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提基数比例

在天津市是按实际缴纳的业税额、增值税额、消费税额的2%计提,其他省市的具体规定就不清楚了,请具体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者打税务咨询电话12366。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如何计算?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的计算:

一、计税基础: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征收率: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三、计算公式;

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锭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四、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计提城建税、、缴纳城建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会计分录

各种税金的核算方

一、会计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 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

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费(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城建税 教育附加税是如何计提的 税率是多少

城建税 教育附加税是按本期应交增值税额计提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要看你单位所在地,市级增值税的7%、县级3%、乡村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2%计提。

借:营业税金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计入营业税金附加,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有关要求,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已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标签: 教育费附加 应交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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