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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错的增值税专票如何处理_增值税发票认证通过后,发现有错误,怎么能修改

商标 2023年12月29日 09:52 55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开错的增值税专票如何处理_增值税发票认证通过后,发现有错误,怎么能修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开错的增值税专票如何处理
2.增值税发票认证通过后,发现有错误,怎么能修改
3.请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了才发现有错,该怎么处理?

开错的增值税专票如何处理

若发票开错,一般采用发票作废,如果跨月,即需要重新开具红字发票来解决。满足下列情况,开具红字发票: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2、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如果发生错误就需要及时弥补挽救,就算是开具错误的增值税票或者拿到金额有误的增值税票也是如此。那么增值税票开错了怎么办呢?该如何进行补救呢?下面就由的我对此问题做相关解答,看完下面的介绍后相信您能从中得到答案。

一、增值税票开错处理办法

1、当月发现:如果在开票的当月发现,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做取消认证处理,然后退回你企业,你企业在开票系统内将该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注意未取消认证开票系统内不允许作废发票。

2、次月发现

(1)如果开票的次月发现必须开具负数发票。

(2)如果购货方尚未入帐可以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将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附在开具的负数发票的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

(3)如果购货方已经入帐,就需要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交给你企业,你企业根据证明单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连同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起交给购货方。

二、增值税票开错作废处理

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值税票开错了怎么办?不用太担心,既可以作废处理也可以取消增值税票的认证,但重点是一旦发现开具的增值税票有错误就需要及时处理。在此我要提醒的是,作废后的增值税票不在具有抵扣功能,而作为新的增值税票需要纳税人的重新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通过后,发现有错误,怎么能修改

认证过后才发现增值税发票名称错了怎么办

答:去当地税务所办理:

1..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打印两份,并导出文件到U盘带去税务所.

2.对应蓝字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

3.由购买方初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加盖购买方公章).

4.由销售放出具的写明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对应蓝字发票相关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另:因开票有误买方拒收发票的(在认证期限内办理,应提供以上1,2,3,5,6)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在开具发票的次月办理,应提供以上1,2,4,5,6资料).

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分为当月作废和跨月作废.

当月作废: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如果销货方在开票当月能收齐发票的全部联次,可按作废处理.当月发生退货的,购销双方都没有入账,销售方全联次"作废"即可.

跨月作废:跨月发生退货的,销售方已经入账,但购货方没有入账,只要购货方将发票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凭此开具相同内容红字发票即可;跨月发生退货的,购销售双方均已入账,销售方需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销售方凭此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认证过后才发现增值税发票名称错了怎么办?笔者在上文为大家整理出了去税务机关处理的6项主要内容,同时还有第7项的处理建议,发票的使用关系到企业的税款申报以及账务的处理,希望大家可以正确的理解,关注资讯还有更多分享.

请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了才发现有错,该怎么处理?

发票已经认证,故无法直接将发票退回给对方直接作废重开。公司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将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其中一联交与开票方,由开票方据此冲红后重新开具正确的的发票。

公司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即红字发票冲减原来的蓝字发票分录,收到正确的蓝字发票后正常入账。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但是,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规定相对严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了才发现有错,该怎么处理?

可以由购方按进货退出办理红字通知单 将红字通知单叫销方 销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开具正确专用发票交销方 支付再次认证

当然销方必须先凭红字通知单做退货的反映(红字发票到后符后面)另外销方需将退货的记账凭证复印交主管国税分局

认证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装订成册,以待备用和检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买方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 票认证后,买方做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已认证的抵扣联,按月每25份装订一本备查。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 1. 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 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有错,能当月冲红字,当月从开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有错,如果是开票当月认证发现错误,可以当月直接作废,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如果是跨越的才需要开红字发票。

购买的土地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

借:无形资产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

贷:银行存款 111

2、小规模纳税人

借:无形资产 111

贷:银行存款 111

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收到款怎么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未认证到应怎么处理

可以先记账在待认证科目下

等到后续认证通过后

再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这么做的前提是

这张发票没有问题

否则请退回发票重开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没认证怎么办

你好,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了没有认证,会形成滞留票,如果是真实业务,国税局会检查,但不会处罚。没有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将税额计入成本中。

请参考。

购买方收到过了认证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两种处理办法:

1、作为普通发 票使用;

2、按照《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签: 认证 增值税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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