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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坏账核销处理有哪些方法_会计人员如何应对坏账的核销

商标 2023年12月21日 17:38 61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行政单位坏账核销处理有哪些方法_会计人员如何应对坏账的核销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行政单位坏账核销处理有哪些方法
2.会计人员如何应对坏账的核销
3.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及核销账务处理怎么做
4.坏账核销五个条件
5.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几种?

行政单位坏账核销处理有哪些方法

法律分析:行政单位坏账核销处理的方法如下:

1、直接转销法,坏帐发生时,将其实际损失,直接从应收帐款中转销。在中国国营企业中发生坏帐损失时,按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2、备抵法,按期估计坏帐损失,转作费用,记入备抵帐户,作坏帐准备。待实际发生时,以坏帐准备充抵。

事业单位呆账死帐,经审核、批准予以核销的,可以转做支出。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会计人员如何应对坏账的核销

法律分析: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

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制度》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损失的核算在备抵法下,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及核销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会计人员如何应对坏账的核销

既然长时间未能收回的债权肯定属于减值资产甚至是损失的资产,按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我认为会计的第一原则),继续作为资产肯定不合适(虚增资产会误导投资者、利益相关人)解决方式无非是在报表上剔出这一资产。

也许有的人说,你说的那些是国企,涉及国有资产当然不能随便核!的确国企不经过国资委认可的“清产核资”还就是不能任意核销。但是私企就能随便核么?这里又分几种情况,一种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真正分离(虽然这样的企业很少)那么管理层任意核销坏账会侵犯股东利益,因为很有可能高管舞弊,例如,对方公司是老总亲戚的,当然是指那种被隐瞒的关联方。第二种是有许多股东的,公司控制方一般是大股东,大股东任意核销坏帐会侵犯小股东利益,例如对方公司是大股东亲戚的甚至是被隐藏的关联方的。第三种是单一股东(包括形式上多股东实质一人公司,这种公司最多),此时公司所有权与股东所有权高度同一,基本上所有权与经营权不会分离。按说应该可以任意核销,还是欠妥。因为公司是法人有独立人格,公司资产的变动会影响到公司外部利益人,如潜在投资者及债权人。

以上非国有公司性质核销资产按理企业股东会对自己的资产是有自主处置权的,而且理论上核销资产所有人应向实际经营人追究责任,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信托关系。但实践中真正如此操作少之又少,一般情形下是交给“会计”解决的,而且是管理层授意会计解决的。所以会计人员对这个问题很是头疼,通常是就那么挂着。

其实有途径解决啊?提坏帐准备啊?(并非完美解决但已是最能照顾绝大部分利益相关人的做法)但是会计们非常反感计提准备。第一大理由是准备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损失税款。造成99%会计这么想的原因是他们并不知道这是一项暂时性差异,理论上不会造成税款损失,但是过程有些麻烦,没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会计还真操作不了。第二大理由是准备属于会计估计,现今的会计早已习惯了逆来顺受,早已放弃了主观思考,更何况估计了(其实该估计还真不是会计的责任,但是企业高管们不可能懂,只能推给会计)。第三大理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事操作起来碰到个什么都不懂的税务人员(绝大部分专管员属于此类)调减时还真难给对方解释清楚。

以上讨论仅针对疑似舞弊的坏账!

国信浩华。

二、坏账核销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1、消除坏账(即核销)要影响银行利润,自然会影响员工收入;对于借款人来说,征信报告上出现坏账,是远比逾期的后果要严重的。

2、如果征信出现这样的字眼,可以说基本和银行有关信用方面的业务绝缘了。除了贷款和信用卡批不下来以外,如果客户不归还贷款,坏账将会一直显示在你的个人征信报告上,伴随一辈子,从而影响你生活的方方面面。

3、银行内部有很严格的坏账分类制度,比如信用贷款90以上就要列入坏账,有抵押的是180天,但最长一年还没收回都要列入损失类贷款核销。具体需要根据坏账种类进行区分,不同种类坏账的影响是不同的。

三、坏账核销对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谓损失,指企业在生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

四、坏账信息对个人信用记录的负面影响高于破产记录对么

坏账信息对个人信用记录的负面影响高于破产记录对。绝对会影响征信在银行有坏账个人征信记录一直都有不良记录,这就代表着日后的工作生活贷款出行都会出现很多问题,可以说是让大家在社会环境中寸步难行,因为坏账记录是永远的保留在自己的征信系统当中,对于普通的不良记录通常是保留到两年三年或者是五年左右,但是这种坏账的记录会给自己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1、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如有坏账,除了会影响到自己个人的征信记录之外,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例如可能自己以后没有办法创业开公司,根本就没有办法买火车票或者是飞机票,最重要的就是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的贷款和生活,所以会导致自己出现更多严重的问题,影响到自己以后的信用记录。

坏账核销五个条件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核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收到已经核销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没有计提坏账准备,仍然按坏账准备核销即: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等后面计提坏账准备时补足坏账准备即可。

下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变化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计算要减去计提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增加,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计提坏账准备会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2)发生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则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都减少,因此并不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3)收回已转销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从分录中可以看出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坏账准备增加,因此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发生变化。

4)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减少,会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几种?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3、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4、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5、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

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一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账龄分析制定,如一年以内5%,一到二年20%,二到三年50%,三年以上100%等。

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核销的坏账—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

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3%-5%。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直接转销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采用直接转销法的缺点:

1.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才确认为当期费用,导致资产不实,各期损益不实,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是按照账面余额而不是账面价值反应,采用直接转销法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财务状况。

结合以上原因,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应收款项减值(即信用减值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 “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做相反分录即可,即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时,坏账准备提取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标签: 坏账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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