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标文章正文

纳税调增额_纳税调整增加的核算

商标 2023年12月15日 09:45 57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纳税调增额_纳税调整增加的核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纳税调增额
2.纳税调整增加的核算
3.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减少额要怎么算?

纳税调增额

1.还得看你的会计利润是多少.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增额

还得看你以前年度是否有亏损需要弥补

2.汇算清缴时调增额缴纳3300元的企业所得税,无需作会计分录.

这是税法与会计法上的差异所引起的.只是企业的税后利润较之前减少3300元.

要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交企业所得税 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300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300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交企业所得税 3300

是不是对的,我不知道(未曾工作过),反正就是这么想的.07年交06年的税金了.

纳税调整增加的核算

问题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一)制造业:

1.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5.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6.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二)商业:

1.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三)服务业:

1.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四)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个人所得税:

个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个人负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中方人员1600元/月,外籍人员4800元/月。扣除1600元(外籍4800)以后按照下表查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个人负担税款时)。(公司负担税款时参见zhidao.baidu/question/39312187。 )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问题二: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和应交税额是怎样算的 会计上的利润总额=3000+50-2800-35=215万元

税法上的利润总额=3050-2800-35+25=240万元

(1)本年度营业收入=3000+50=3050万元

2)可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2800万元

(3)可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10万元(215*12%=25.8,5万元捐赠支出没通过法定机构,不得税前扣除)

(4)纳税调增额=5+20=2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5)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3050-2800-35+25=240万元

09年应交所得税是240*25%=60万元

问题三: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收入额2900万元*0.5%=14.5万元 大于32*60%=19.2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准予列支14.5万元 你多列支19.2-14.5=4.7万元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本年度准予税前列支2900*15%=435万元

你多列支450-435=15万元

以上两项应作纳税调增 4.7+15=19.7万元

调整后计税所得额=96+19.7=115.7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15.7*25%=28.925万元

应补交企业所得税=28.925-22=6.925万元

问题四: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广宣:4200*15%=630;调增:20

2、业务招待费:30*60%=18;4200*0.5%=21;调增:12

3、借款利息:200*7.5%=15;调增:5

4、不得税前扣除:增值税、非公益捐赠、滞纳金

应纳税所得额=4200+300-2300-820-340-140-320-150+20+12+5+290+13.6+3=773.6

B

问题五: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1、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攻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适用税率问题: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以内(含)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

问题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就是取得收入的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产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减税收调整项目金额)等,

应纳税所得额只对企业所得税来说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问题七: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核算的? 工资薪金缴纳个税所得适用的税率:(全部工资薪金扣除16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500元以下 5%

2.500-2000 10% 25

3.2000-5000 15% 125

4.5000-20000 20% 375

5.20000-40000 25% 1375

6.40000-60000 30% 3375

7.60000-80000 35% 6375

8.80000-100000 40% 10375

9.100000以上 45% 15375

计税金额=全部工资薪金-(社保+医保+失业险+公积金) -1600

应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骸率-速算扣除数

问题八: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如何计算?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问题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怎样算 30分 您好,会计学堂崔老师为您解答

应纳税所得额=500-100-200+(50-300*12%)=214

应纳所得税额=214*20%=42.8

欢迎点我的昵乐-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问题十: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是怎么计算的,可以通俗的解释一下吗, 月收入额-各种克扣的三险一金

你不明白的是-3,500,3500是个税的工资薪金税目的下限~~3,500以下不需要缴纳个税吖,假如你工资还没有3,500的话,就没有资格为国家做贡献呢。。。0.0~~

2012年个税起征点是3500,计税收入高于3500的就要交税了。。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2011年 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减少额要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本意是会计利润与税法要求的利润不同而要按税法要求办的,如果你虽然进行了纳税调整,如果调整后没有增加所得税额,那么在会计上是不用调整的,也就是不用做任何会计处理。如果有纳税额那么在会计上这样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利润分配,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反之,做相反的会计处理。

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减少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是填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标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额、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赞助支出纳税调整额、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坏账损失纳税调整额、坏账准备纳税调整额、罚款、罚金或滞纳金、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

二、企业纳税调整减少额

填报根据税收规定可在税前扣除,但纳税人在会计核算中没有在当期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项目金额,以及在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整增加,根据税收规定从以前年度结转过来在本期扣除的项目金额。纳税人如有根据规定免税的收入在收入总额中反映的以及应在扣除项目中反映而没有反映的支出项目,以及房地产业务本期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等,也在本行填列。

房地产行业本期已转销售收入的这部分预售收入毛利额也在本表填列。

对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符合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可以在“纳税调整减少额”中反映。

以前年度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减值准备,本年度发生了减值的各项准备金,可以在此填列。

填报本年度转回、转销的除坏账准备以外的其他各项准备,包括因处置资产而冲销减值准备形成的纳税调减额。

对开办费、折旧等以前已经调增应税所得额,在本期应予以调减的部分。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也要在此填列。

标签: 调整 纳税 扣除

祥恒网络科技Copyright2022-2024祥恒网络版权所有. 备案号:湘ICP备20007799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7799号 站长QQ:20169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