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商标文章正文

不抵扣的进项怎么处理(不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

注册商标 2023年08月30日 00:09 72 祥恒

目录一览:

未抵扣的进项税账务处理

未抵扣的进项税账务处理:首先,将没有抵扣完的进项税转入待抵扣进项税科目中,记账方法如下。接下来,在申报增值税时,将未抵扣的进项税填入附表二并提交申报。在以后会计期间,将需要抵扣的进项税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转入到进项税科目,记账方法如下。

企业当月收到的进项发票,未进行认证抵扣的,可以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科目进行核算。比如企业购买原材料,未进行认证的,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贷:银行存款等。

一般纳税人单位收入都是免税的或简易征收的情况下,进项税不能抵扣,购入业务发生时全额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就行了,如果取得的是专用发票,正常认证,只需要在纳税申报进项发票采集模块把取得的发票抵扣类型选择为“不抵扣”。

免税项目不存在销项税额,不用管;简易征收方式的销项增值税,是按征收率计算的,应该实际缴纳的税款,在会计处理时最好直接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这样期末余额就是实际应交税款金额,如果有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时,也就不会和简易征收的发生混乱在一起还需要单独区分的情况。

我想问一下不抵扣的进项怎么处理?

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交增值税,也不做纳税分录,对于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部分,可以留作以后抵扣。公司即将搬迁至其他省市,那么公司就在其他省市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并办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手续,待一切手续完备后,再去注销原公司,在原公司注销前,原公司将账面存货余额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搬迁至其他省市新公司。

更多关于不抵扣的进项怎么处理,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账务处理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账务处理:

如果收到专票的时候,发现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可以在勾选平台做勾选不抵扣操作,然后写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价税合计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收到专票,已经勾选认证抵扣,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然后写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公司没有抵扣的进项税怎么办

公司没有抵扣的进项税,只好按照开具出的销项税额全额纳税。

公司在购进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所缴纳的一定的税费称之为进项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记在借方。

会计出纳实操知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方法

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以及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与进项税额转出的关系,错综复杂。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一定就要转出,是否要转出,要看进项税额有没有抵扣,要分清进项税发生的时间与物品转移的时间差异,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尤为重要。

一、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1、用于简易计税办法、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营改增后带来了非应税项目的调整,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服务、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等。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1)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2)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非正常损失货物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进项税额转出);在所得税中,需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损失(“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营改增后应税劳务内涵有所扩大,增加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接受的旅客运输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

5、与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与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

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方法

对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情况,实务中应该分类进行处理:

1、购入时进项税额直接计人购货的成本。

例1、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批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200000元,税额34000元,该企业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计入该批材科的采购成本共234000元。

2、已抵扣进项税额后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有常见的三种转出方法,即直接计算转出法、还原计算转出法和比例计算转出法。

第一、直接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外购材料的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等。

例2、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数月前外购的一批生产用材料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账面成本10000元,则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10000×17%=1700(元)。

第二、还原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适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农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等。

例3、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末盘库时发现因管理不善,上月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原木被盗400立方米。该原木购自林场,损失成本29.7万元(其中运输费2.7万元)。进项税额转出=(29.7-2.7)÷(1-13%)×13%+2.7×11%=4.33(万元)

例4、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外购食用酒精2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600000元、税额272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运费金额5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装卸费金额30000元。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提供装卸等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5×8000×17%+50000×11%÷200×5+30000×6%÷200×5=6800+137.5+45=6982.5(元)

第三、比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半成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

例5、某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比例60%,2015年6月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账面成本20000元的成衣,将非正常损失中的外购比例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其需要转出进项税额=20000×60%×17%=2040(元)。

3、平销返利的返还收人,冲减进项税额。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人,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税额。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例6、某商场受托代销某服装厂服装。当月销售代销服装取得零售额500000元。平价与服装厂结算,并按合同收取服装厂代销额20%的返还收入100000元,商场、服装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100000÷(1+17%)×17%=14529.9(元)

标签: 税额 增值 处理

祥恒网络科技Copyright2022-2024祥恒网络版权所有. 备案号:湘ICP备20007799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7799号 站长QQ:201690762